惠市资源挂出告字号-出让公示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5]009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略)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 (略) (略) 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 (略) 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 (略) 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6、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7、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8、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亦可用外币(暂限于美元、港币)交纳。如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交纳美元(略)元或港币(略)万元。
(二)申请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申请企业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 (略) 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 (略) 市场监管部门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略) 必须 (略) ,即竞得人 (略) 100%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 (略) 签订出让合同。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 (略)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 (略) 。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 (略) 签订出让合同, (略) 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略) 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 2025年4月22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 (略) (略) 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九)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承诺书;
(十)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
(十一)购地资金来源相应证明及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抵作土地成交价的预付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可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额转作成交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 (略) 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三) (略)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五)竞价结果通知书;
(六)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按成交价的10%部分转为定金,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核剩余保证金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略)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 (略) 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HCTJ(略))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幼儿园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位应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4、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每户≥0.5个,商业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新建 (略) 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 (略) 域,配置充电设施的自行车停车位应不低于自行车停车位总数的50%。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HCTJ(略))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6、JD-106-01-01地块配套幼儿园的具体建设位置可在满足用地面积的前提下,结合 (略) 的需要进行调整。配套幼儿园应与JD-106-01-01地块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如JD-106-01-01地块分期建设,幼儿园应纳入首期工程。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应将整个地块办理出让手续,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由JD-106-01-01地块使用权者按照规划要求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并无偿移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分割登记时,将幼儿园办 (略) (略) 名下。
7、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 (略)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2)(略)
交易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袁工、白工
联系电话:(0752)(略)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场所发布
(略) 场网
广 (略)
(略) (略) 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略) 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略)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1日
附表: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 用途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 绿地率 (%) | 适建性 | ||||||
(略) | (略) 水口青 (略) JD-106-01-01地块 | JD-106-01-01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 (略)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 | (略) | (略) | ≤22 | ≤2.5 | ≤(略)(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4004㎡、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15㎡、商业建筑面积占比≤10%) | 住宅、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幼儿园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位应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35 | 住宅、商业、幼儿园及配套 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 40年 |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5]009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略)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 (略) (略) 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 (略) 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 (略) 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6、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7、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8、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亦可用外币(暂限于美元、港币)交纳。如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交纳美元(略)元或港币(略)万元。
(二)申请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申请企业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 (略) 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 (略) 市场监管部门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略) 必须 (略) ,即竞得人 (略) 100%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 (略) 签订出让合同。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 (略)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 (略) 。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 (略) 签订出让合同, (略) 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略) 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 2025年4月22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 (略) (略) 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九)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承诺书;
(十)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
(十一)购地资金来源相应证明及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抵作土地成交价的预付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可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额转作成交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 (略) 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三) (略)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五)竞价结果通知书;
(六)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按成交价的10%部分转为定金,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核剩余保证金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略)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 (略) 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HCTJ(略))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幼儿园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位应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4、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每户≥0.5个,商业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新建 (略) 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 (略) 域,配置充电设施的自行车停车位应不低于自行车停车位总数的50%。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HCTJ(略))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6、JD-106-01-01地块配套幼儿园的具体建设位置可在满足用地面积的前提下,结合 (略) 的需要进行调整。配套幼儿园应与JD-106-01-01地块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如JD-106-01-01地块分期建设,幼儿园应纳入首期工程。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应将整个地块办理出让手续,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由JD-106-01-01地块使用权者按照规划要求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并无偿移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分割登记时,将幼儿园办 (略) (略) 名下。
7、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 (略)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2)(略)
交易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袁工、白工
联系电话:(0752)(略)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场所发布
(略) 场网
广 (略)
(略) (略) 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略) 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略)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1日
附表: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 用途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 绿地率 (%) | 适建性 | ||||||
(略) | (略) 水口青 (略) JD-106-01-01地块 | JD-106-01-01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 (略)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 | (略) | (略) | ≤22 | ≤2.5 | ≤(略)(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4004㎡、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15㎡、商业建筑面积占比≤10%) | 住宅、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幼儿园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位应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35 | 住宅、商业、幼儿园及配套 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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