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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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略) 21号
面积
#平方米
面积说明
租赁范围:5、6、7、8、9、10、11、16、17层,共计9层,单层1422㎡。
出租用途
办公楼、其他、商业
特色
一线街铺,可注册办公,创业首选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津(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免租期限
标的附件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1868.#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373.#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每年租金底价373.#元
支付方式 其他:半年度付款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186.#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暂未确定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指定银行账户。 三、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元履约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将标的房产用作商业经营,签署《租赁合同》后,如进行装修改造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 2.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需的装修改造。 3.承诺自行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装修改造施工,并于成功承租后自行办理完成装修改造所需的消防手续。 4.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承 (略)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使用费(收 (略) 公告为准) (略) 相关规定。 五、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每年租金。 六、天津产权收到最终承租方支付的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七、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中国公民; 2、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账号冻结等情况(须提供相关承诺); 3、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登记时需提供不低于银行出具的人民币373.#元资金证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房产已取得大产权证,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未做分户产权。 2.本次出租房 (略) 于抵押状态。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附件材料
其他
, (略) , (略) ,天津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地纬路21号部分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略) 21号
面积
#平方米
面积说明
租赁范围:5、6、7、8、9、10、11、16、17层,共计9层,单层1422㎡。
出租用途
办公楼、其他、商业
特色
一线街铺,可注册办公,创业首选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津(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免租期限
标的附件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1868.#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373.#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每年租金底价373.#元
支付方式 其他:半年度付款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186.#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暂未确定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指定银行账户。 三、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元履约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将标的房产用作商业经营,签署《租赁合同》后,如进行装修改造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 2.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需的装修改造。 3.承诺自行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装修改造施工,并于成功承租后自行办理完成装修改造所需的消防手续。 4.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承 (略)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使用费(收 (略) 公告为准) (略) 相关规定。 五、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每年租金。 六、天津产权收到最终承租方支付的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七、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中国公民; 2、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账号冻结等情况(须提供相关承诺); 3、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登记时需提供不低于银行出具的人民币373.#元资金证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房产已取得大产权证,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未做分户产权。 2.本次出租房 (略) 于抵押状态。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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