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同安园201室厂房及夹层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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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同安园201室厂房及夹层公开招租公告

我司拟对位 (略) 美溪道同安工业园5号201室及夹层(面积1873.16㎡)进行公开招租,竭诚欢迎具备资质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加应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行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或签字(自然人)。

2.在 (略) 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公告截止日前。

3.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公告截止日前。

4.不得从事非法或违法犯罪活动,意向承租人需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自身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函须签字(自然人)或加盖公章(企业)。

5.近三年内提前与我司解除租赁合同者不得再参与竞价。

【成交后,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竞租资格要求,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承租方已缴的竞价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

二、标的情况

1.招租标的:坐落 (略) 美溪道同安工业园5号201室及夹层(面积1873.16m2)。厂房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安排现场勘查,充分了解厂房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对厂房现状无异议。

2.招租年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招租底价:

首年租金单价:10元/平方米/月

【注:第三年起,每年租金较首年基础上浮3% 】。

4. 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

(2)缴纳方式:意向承租人需在3月24日15时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入我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厦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厦门西柯支行

银行账号:*76

转账时需备注“ (略) 201室厂房及夹层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结算方式:若意向承租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我司有权没收上述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款项10个工 (略) 退还。

5.租赁押金和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与首期租金一起支付。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本季度租金)。

6. 租赁用途

工业厂房(一般性生产厂房,非食品类),禁止从事以下行业:

(1)电镀、化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

(2)存在一定边界噪声的营业性娱乐行业(如歌舞厅、夜总会、酒吧、足浴按摩店、棋牌室等)

(3)其他违反环保、消防法规的业态,如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

7.限制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在租赁场所内住宿。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须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进行经营,且租期内承租方的环境信用评价必须达到环保良好要求。

(3)承租方的生产经营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协议;遵守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外单位施工安全进场管理规定》等制度和规定。

(4)承租方需自行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自行建设独立 (略) 理及排放系统(处理后的污 (略) (略) )、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等环保系统和消防系统,并向环保、消防等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污水排放、污染气体排放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方的环保、消防问题导致出租方须重新进行环保、消防评估验收等,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厂房按现状出租,现场现有所有设备、设施、软硬件资源均有可能清空、或损坏和不再可以继续使用,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所有各种投入、装修、添置、或维修并自行办理相关申报手续,装修不得改变原厂房主体结构;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6)出租方按现状容量提供用水、用电,承租方独立计量并按相关收费标准缴费,如需增容,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不得与第三人合作,不得共同经营、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并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物恢复租赁前原状交付出租方。

8. 特别约定

(1)水电基础容量:供水100 吨/月( (略) 标准收取);供电50kva/月(电费以“ (略) 发改委关于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为准,包含基本电费、电度基本费、力率电费、变 (略) 损耗等),如需增容,增容费用由*方承担。

(2)承租方需按月缴纳水电费。

(3)厂房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将依据厦门同安 (略) (略) 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9.退出机制

(1)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厂房;

(2)承租方须恢复厂房原状,并结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房租、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等),恢复原状应达到出租方验收标准,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费用从租赁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3)出租方不承担装修、添附等补偿。

请有意参加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现场勘探、测量后再投标。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

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承诺函、生产经营方案、报价书等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可选择如下书面或电子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将投标文件邮寄至: (略) (略) (略) 676号厦 (略) 评标小组收,联系电话:*。所有 (略) 印章,放置在同一个密封信封袋内密封并盖印章,快递封面明确注明投标标的的名称,公司名称,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收标,将投标文件发送至我司评审组专用邮箱(*@*ttp://**)。邮件主题要求为“厂房招租投标评审资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标前不得撤回邮件,开标时以邮件接收内容为准。

四、公开招租时间

招租时间:2025年3月8日-3月24日止

五、竞标时间

2025年3月25日-26日,意向承租人现场竞标。

六、其他:

参与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参与单位同意我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参与单位按本合同标额的10%向我司支付违约金。若我司员工向投标人索贿,参与单位应向我司或我司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我司应为参与单位保密。

我司上级主管单位厦 (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轻工大厦22层

电子邮箱:*@*ttp://**

举报电话:0592-*

参与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参与单位同意我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参与单位按本合同标额的10%向我司支付违约金。若我司员工向投标人索贿,参与单位应向我司或我司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我司应为参与单位保密。

我司上级主管单位厦 (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轻工大厦22层

电子邮箱:*@*ttp://**

举报电话:0592-*

七、咨询联系方式:

经办人:林女士 电话:*

我司拟对位 (略) 美溪道同安工业园5号201室及夹层(面积1873.16㎡)进行公开招租,竭诚欢迎具备资质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加应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行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或签字(自然人)。

2.在 (略) 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公告截止日前。

3.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公告截止日前。

4.不得从事非法或违法犯罪活动,意向承租人需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自身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函须签字(自然人)或加盖公章(企业)。

5.近三年内提前与我司解除租赁合同者不得再参与竞价。

【成交后,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竞租资格要求,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承租方已缴的竞价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

二、标的情况

1.招租标的:坐落 (略) 美溪道同安工业园5号201室及夹层(面积1873.16m2)。厂房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安排现场勘查,充分了解厂房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对厂房现状无异议。

2.招租年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招租底价:

首年租金单价:10元/平方米/月

【注:第三年起,每年租金较首年基础上浮3% 】。

4. 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

(2)缴纳方式:意向承租人需在3月24日15时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入我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厦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厦门西柯支行

银行账号:*76

转账时需备注“ (略) 201室厂房及夹层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结算方式:若意向承租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我司有权没收上述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款项10个工 (略) 退还。

5.租赁押金和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与首期租金一起支付。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本季度租金)。

6. 租赁用途

工业厂房(一般性生产厂房,非食品类),禁止从事以下行业:

(1)电镀、化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

(2)存在一定边界噪声的营业性娱乐行业(如歌舞厅、夜总会、酒吧、足浴按摩店、棋牌室等)

(3)其他违反环保、消防法规的业态,如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

7.限制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在租赁场所内住宿。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须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进行经营,且租期内承租方的环境信用评价必须达到环保良好要求。

(3)承租方的生产经营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协议;遵守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外单位施工安全进场管理规定》等制度和规定。

(4)承租方需自行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自行建设独立 (略) 理及排放系统(处理后的污 (略) (略) )、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等环保系统和消防系统,并向环保、消防等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污水排放、污染气体排放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方的环保、消防问题导致出租方须重新进行环保、消防评估验收等,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厂房按现状出租,现场现有所有设备、设施、软硬件资源均有可能清空、或损坏和不再可以继续使用,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所有各种投入、装修、添置、或维修并自行办理相关申报手续,装修不得改变原厂房主体结构;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6)出租方按现状容量提供用水、用电,承租方独立计量并按相关收费标准缴费,如需增容,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不得与第三人合作,不得共同经营、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并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物恢复租赁前原状交付出租方。

8. 特别约定

(1)水电基础容量:供水100 吨/月( (略) 标准收取);供电50kva/月(电费以“ (略) 发改委关于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为准,包含基本电费、电度基本费、力率电费、变 (略) 损耗等),如需增容,增容费用由*方承担。

(2)承租方需按月缴纳水电费。

(3)厂房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将依据厦门同安 (略) (略) 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9.退出机制

(1)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厂房;

(2)承租方须恢复厂房原状,并结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房租、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等),恢复原状应达到出租方验收标准,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费用从租赁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3)出租方不承担装修、添附等补偿。

请有意参加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现场勘探、测量后再投标。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

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承诺函、生产经营方案、报价书等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可选择如下书面或电子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将投标文件邮寄至: (略) (略) (略) 676号厦 (略) 评标小组收,联系电话:*。所有 (略) 印章,放置在同一个密封信封袋内密封并盖印章,快递封面明确注明投标标的的名称,公司名称,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收标,将投标文件发送至我司评审组专用邮箱(*@*ttp://**)。邮件主题要求为“厂房招租投标评审资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标前不得撤回邮件,开标时以邮件接收内容为准。

四、公开招租时间

招租时间:2025年3月8日-3月24日止

五、竞标时间

2025年3月25日-26日,意向承租人现场竞标。

六、其他:

参与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参与单位同意我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参与单位按本合同标额的10%向我司支付违约金。若我司员工向投标人索贿,参与单位应向我司或我司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我司应为参与单位保密。

我司上级主管单位厦 (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轻工大厦22层

电子邮箱:*@*ttp://**

举报电话:0592-*

参与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参与单位同意我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参与单位按本合同标额的10%向我司支付违约金。若我司员工向投标人索贿,参与单位应向我司或我司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我司应为参与单位保密。

我司上级主管单位厦 (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轻工大厦22层

电子邮箱:*@*ttp://**

举报电话:0592-*

七、咨询联系方式:

经办人:林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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