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龙江绿碳项目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2025〕015号
黑龙 (略) 接受 (略) (略) 开发的龙江绿碳项目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龙江绿碳项目
转让人: (略) (略)
项目地点: (略) (略)
项目面积:934.9亩
项目监测期:2005年2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开发方法学:黑龙江省省级碳汇项目方法学
项目备案文号:龙江绿碳(2024)第(略)号
转让碳汇减排量:137.09 吨
转让价格:(略)元(100元/吨)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转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转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网上地址:http://**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7时(即2025年3月19日17:00) (略) 网站(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 (略) 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略)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黑龙 (略) 有限公司
账 号:(略)52
开户行:哈 (略) 哈尔 (略) 支行
行 号:(略)
竞买 (略) 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 (略) 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2025年3月13日9:00—2025年3月20日15:00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0.(略)元
七、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纳交易价款。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 (略) 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按照实际交易价款5‰的标准支付。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5.交易价款划转。 (略) 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转让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具有不可预计的风险。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文件所表述的标的有关信息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 (略) 对该标的前景等出具的保证。
2.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到实地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一旦参与竞买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文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地质灾害防治限制、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交易价款总额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不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3.对转让标的存有异议的,请 (略) 提出。
4.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5.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人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略) :黑龙 (略)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180号
联系人:沈女士;杜先生
联系电话:0451-(略),(略)
附件:
2.交易须知.doc
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2025〕015号
黑龙 (略) 接受 (略) (略) 开发的龙江绿碳项目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龙江绿碳项目
转让人: (略) (略)
项目地点: (略) (略)
项目面积:934.9亩
项目监测期:2005年2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开发方法学:黑龙江省省级碳汇项目方法学
项目备案文号:龙江绿碳(2024)第(略)号
转让碳汇减排量:137.09 吨
转让价格:(略)元(100元/吨)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转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转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网上地址:http://**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7时(即2025年3月19日17:00) (略) 网站(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 (略) 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略)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黑龙 (略) 有限公司
账 号:(略)52
开户行:哈 (略) 哈尔 (略) 支行
行 号:(略)
竞买 (略) 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 (略) 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2025年3月13日9:00—2025年3月20日15:00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0.(略)元
七、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纳交易价款。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 (略) 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按照实际交易价款5‰的标准支付。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5.交易价款划转。 (略) 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转让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具有不可预计的风险。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文件所表述的标的有关信息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 (略) 对该标的前景等出具的保证。
2.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到实地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一旦参与竞买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文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地质灾害防治限制、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交易价款总额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不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3.对转让标的存有异议的,请 (略) 提出。
4.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5.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人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略) :黑龙 (略)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180号
联系人:沈女士;杜先生
联系电话:0451-(略),(略)
附件:
2.交易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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