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红桥区复兴路168号、怡闲道1号、万华路1号3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关 (略) (略) (略) 168号、怡闲道1号、 (略) 1号301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5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168号、怡闲道1号、 (略) 1号3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1、土地使用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73.8平方米(未分摊),使用(承包)期限为2007年05月16日至2047年05月15日;
2、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203.81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3层。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房屋规划用为非居住;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47年5月15日;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2. 本次拍卖标的物由案外人承租使用,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装修免租期自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出租方确认租金已交付至2025年8月份;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约定详见评估报告附件中《房屋租赁合同》。
3.经现场勘验,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由承租人分割成若干房间使用。法院以现状带租拍卖上述不动产,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存在拆改且需自行解决房屋测量、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上述不动产存在出租,竞买成功后不能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其他情况详见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4.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7,650,000元,保证金为1,530,000元,增价幅度为38,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浙江畅拍”安排),请意向购买人自主预约看样,咨询电话:(略)。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接受该标的物的拍卖现状。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略))
账号:(略)3063
2、 (略) 上支付方式:登(略)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略)
执行法官电话:022-(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
(略) 第一 (略)
2025年3月13日
(略) 第一 (略)
关 (略) (略) (略) 168号、怡闲道1号、 (略) 1号301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5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168号、怡闲道1号、 (略) 1号3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1、土地使用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73.8平方米(未分摊),使用(承包)期限为2007年05月16日至2047年05月15日;
2、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203.81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3层。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房屋规划用为非居住;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47年5月15日;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2. 本次拍卖标的物由案外人承租使用,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装修免租期自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出租方确认租金已交付至2025年8月份;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约定详见评估报告附件中《房屋租赁合同》。
3.经现场勘验,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由承租人分割成若干房间使用。法院以现状带租拍卖上述不动产,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存在拆改且需自行解决房屋测量、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上述不动产存在出租,竞买成功后不能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其他情况详见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4.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7,650,000元,保证金为1,530,000元,增价幅度为38,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浙江畅拍”安排),请意向购买人自主预约看样,咨询电话:(略)。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接受该标的物的拍卖现状。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略))
账号:(略)3063
2、 (略) 上支付方式:登(略)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略)
执行法官电话:022-(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
(略) 第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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