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沐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杉木、柳杉、杂木
花沐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杉木、柳杉、杂木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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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26 |
保证金(万元) | 13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希可 # | ||
转让方 | (略) 花 (略) |
项目编号 | GR2025HB# |
项目名称 | 恩施市花沐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杉木、柳杉、杂木 |
转让底价 | 44.#元 |
挂牌日期 | 2025-0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6 |
资产概述 | 该标的已经采伐, (略) 闸口基地,规格大小为:柳杉2*10cm-40cm、杉木2*10cm-32cm、杂木2*10cm-28cm,木材实际数量不明确,目前大约杉木250立方米、柳杉700立方米、和杂木100立方米,评估的单价为:柳杉550元/立方米、杉木609元/立方米、杂木413元/立方米。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转让,标 (略) 院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踏勘、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资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 (略) 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因转让方未测算实际转让的材积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物清算为准,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方式为:成交价÷挂牌价×评估单价×实际移交数。 3、因考虑标的物成交价格以及标的实际情况,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到 (略) 现场踏勘标的,并签订《现场踏勘及成交价款计算确认书》,须在报名时提 (略) 。现场踏勘联系人:邹文韬;联系电话:#) 4、 (略) 置的设备挂牌价为含税价。 5、标的移交前标的物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拆卸、运输、作业保险、看护、防火、防盗、防范自然灾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拟转让标的目前已经采伐, (略) 院内,规格大小为:柳杉2*10cm-40cm、杉木2*10cm-32cm、杂木2*10cm-28cm,目前大约杉木250立方米、柳杉700立方米、和杂木100立方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交易合同》,并在《木材销售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和交接手续;(3)受让方应在完成现场清点及移交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所有资产的转运及清场工作;(4)受让方不得在标的物存放场所有范围内进行加工、存储。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 (略) 出具的鄂衡平评报字[2025]第01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取公式为:实际成交金额×收费比例。6、本项目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2%。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3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木材销售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勘测地点 | (略) 花 (略) 闸口基地 |
联系人姓名 | 邹文韬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花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5-02-14 |
评估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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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26 |
保证金(万元) | 13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希可 # | ||
转让方 | (略) 花 (略) |
项目编号 | GR2025HB# |
项目名称 | 恩施市花沐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杉木、柳杉、杂木 |
转让底价 | 44.#元 |
挂牌日期 | 2025-0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6 |
资产概述 | 该标的已经采伐, (略) 闸口基地,规格大小为:柳杉2*10cm-40cm、杉木2*10cm-32cm、杂木2*10cm-28cm,木材实际数量不明确,目前大约杉木250立方米、柳杉700立方米、和杂木100立方米,评估的单价为:柳杉550元/立方米、杉木609元/立方米、杂木413元/立方米。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转让,标 (略) 院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踏勘、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资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 (略) 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因转让方未测算实际转让的材积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物清算为准,最终实际成交价格计算方式为:成交价÷挂牌价×评估单价×实际移交数。 3、因考虑标的物成交价格以及标的实际情况,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到 (略) 现场踏勘标的,并签订《现场踏勘及成交价款计算确认书》,须在报名时提 (略) 。现场踏勘联系人:邹文韬;联系电话:#) 4、 (略) 置的设备挂牌价为含税价。 5、标的移交前标的物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拆卸、运输、作业保险、看护、防火、防盗、防范自然灾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拟转让标的目前已经采伐, (略) 院内,规格大小为:柳杉2*10cm-40cm、杉木2*10cm-32cm、杂木2*10cm-28cm,目前大约杉木250立方米、柳杉700立方米、和杂木100立方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交易合同》,并在《木材销售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和交接手续;(3)受让方应在完成现场清点及移交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所有资产的转运及清场工作;(4)受让方不得在标的物存放场所有范围内进行加工、存储。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 (略) 出具的鄂衡平评报字[2025]第01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取公式为:实际成交金额×收费比例。6、本项目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2%。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3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木材销售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勘测地点 | (略) 花 (略) 闸口基地 |
联系人姓名 | 邹文韬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花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5-02-14 |
评估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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