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内蒙古财经大学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校区南院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10年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内蒙古财经大学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校区南院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4010000.00元,租期10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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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0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宏烨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略).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内蒙古财经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财政厅 |
特别 | 1、本次出租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10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期内含装修期。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前5年的租金,后续租金按年度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略)。 5、本次出租标的产权所有人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本次招租房屋限定经营项目为:开办中小学教育或中职教育。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重新招租的,取消该承租方再次参与出租方在五年内进行的任何招租资格。 9、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特别约定:租赁期间,如标的发生 (略) 置等出租方要求收回出租标的物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于出租方下达腾退通知书20日内将房屋交回出租方。同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饰、维修改造、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退 (略) 理好人员安置、债务、社会影响等问题,如在退租后因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问题,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前5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年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或中职教育的资质,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2.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5年,以法人登记证书为准 ;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公告期间不少于(略)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意向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意向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意向方符合资格条件且在公告截止前向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成为合格意向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方的,本项目以招租底价协议成交;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4、综合评议流程: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需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出租方按照《评审文件》选定最终承租方。 5、报名及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意向方须在公告截止前通过E交易报名并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交纳(略)元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2)意向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以届时发送的评审文件为准),参评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评审文件》为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2楼; (4)意向方逾期送达的参评文件,出租方将予以拒收。 6、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交易双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承租押金即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通知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前5个年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租金(前五年)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7、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10、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当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原额的二分之一时,承租人必须在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如果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余额,并取消其再次承租资格,列为不受欢迎商户。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则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 二、经营要求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7、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3-14 09:00:00 至 2025-03-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招选文件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略)元,截止时间2025-03-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履行评审后续程序的; (2)承租方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5年)、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因其原因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租金和应付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综合评议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成交价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评审文件.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略)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略)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内蒙古财经大学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校区南院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4010000.00元,租期10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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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0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宏烨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略).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内蒙古财经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财政厅 |
特别 | 1、本次出租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10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期内含装修期。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前5年的租金,后续租金按年度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略)。 5、本次出租标的产权所有人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本次招租房屋限定经营项目为:开办中小学教育或中职教育。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重新招租的,取消该承租方再次参与出租方在五年内进行的任何招租资格。 9、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特别约定:租赁期间,如标的发生 (略) 置等出租方要求收回出租标的物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于出租方下达腾退通知书20日内将房屋交回出租方。同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饰、维修改造、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退 (略) 理好人员安置、债务、社会影响等问题,如在退租后因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问题,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前5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年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或中职教育的资质,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2.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5年,以法人登记证书为准 ;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公告期间不少于(略)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意向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意向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意向方符合资格条件且在公告截止前向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成为合格意向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方的,本项目以招租底价协议成交;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4、综合评议流程: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需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出租方按照《评审文件》选定最终承租方。 5、报名及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意向方须在公告截止前通过E交易报名并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交纳(略)元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2)意向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以届时发送的评审文件为准),参评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评审文件》为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2楼; (4)意向方逾期送达的参评文件,出租方将予以拒收。 6、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交易双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承租押金即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通知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前5个年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租金(前五年)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7、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10、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当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原额的二分之一时,承租人必须在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如果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余额,并取消其再次承租资格,列为不受欢迎商户。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则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 二、经营要求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7、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3-14 09:00:00 至 2025-03-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招选文件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略)元,截止时间2025-03-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履行评审后续程序的; (2)承租方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5年)、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因其原因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租金和应付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综合评议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成交价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评审文件.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略)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略)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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