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琼96强清2号关于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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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6强清2号关于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西 (略) 及法定代表人姚强先生:

海南省第一 (略) 于2024年3月3日裁定受理海南 (略) (下称“华橡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于2024年4月22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略) 清算工作。

依据《 (略) 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清 (略) 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职责。

(略) 强制清算工作顺利开展,清算组于2025年2月26日公开选聘评估、审计机构。并于2025年3月11日选定评估、审计 (略) 强制清算提供审计、评估服务。

经清算组调查,华橡公司为贵司股东,持有贵司100%股权。 (略) 持有贵司股权的价值,特通知贵司配合审计、评估工作提供包括不限于如下资料。

一、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不限于人事薪酬、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主要资产之产权证明(房屋、土地、车辆等)以及资产情况说明(有哪些房产、销售情况、办证情况等);

4.资产(商铺)租赁台账和合同扫描件(2024年在租的);

5.其他重要合同文件,如:买卖合同等;

6.合同有效期内的借款、承诺、抵押、担保合同(如有);

7.涉诉台账及主要法律文书;

8.工程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主要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9.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不限于业务开展时间、主营业务内容、业务规模、停业时间、人员规模及是否欠薪、欠税等信息);

10.审计工作对接通讯录( (略) 的对接人, (略) 基本情况)。

(二)财务资料

1.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的序时账;

2.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科目余额表(导至最末级);

4.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往来科目辅助余额表;

5.公司征信报告、银行开户清单、各银行账户对账单;

6.成立至今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审报告、验资报告(如有);

7.固定资产卡片账(台账)、最近一期固定资产盘点表或盘点报告;

8.2024年3月31日存货明细台账、2024年1-3月存货进销存明细账、最近一次存货盘点表或盘点报告;

9.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2024年度1-3月的纳税申报表,无欠税证明;

10.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会计凭证;

11.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财务账套(审计人员对接财务人员,用取数软件导取)。

(三)其他相关资料

1.最新版公司员工花名册;

2.2024年1-3月员工社保缴费清单;

3.组织架构图及岗位设置图。

二、提供时间

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

三、联系方式

清算组办公地址: (略) (略) 滨海大道121-8号信恒大厦一层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逾期不提交前述资料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开渠道可获取的相关资料作出审计和评估结论。清算组将依法参照审计和评估结论制作清算方 (略) 持有的贵司股权。

特此通知。

海南 (略) 清算组

2025年3月13日

附:1.《民事裁定书》(2024)琼96清申1号复印件一份

2.《决定书》(2024)琼96强清2号复印件一份


附件
关于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2025)华橡强清函字第006号.pdf 下载
, (略) ,海南, (略) ,海口,西安

关于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西 (略) 及法定代表人姚强先生:

海南省第一 (略) 于2024年3月3日裁定受理海南 (略) (下称“华橡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于2024年4月22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略) 清算工作。

依据《 (略) 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清 (略) 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职责。

(略) 强制清算工作顺利开展,清算组于2025年2月26日公开选聘评估、审计机构。并于2025年3月11日选定评估、审计 (略) 强制清算提供审计、评估服务。

经清算组调查,华橡公司为贵司股东,持有贵司100%股权。 (略) 持有贵司股权的价值,特通知贵司配合审计、评估工作提供包括不限于如下资料。

一、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不限于人事薪酬、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主要资产之产权证明(房屋、土地、车辆等)以及资产情况说明(有哪些房产、销售情况、办证情况等);

4.资产(商铺)租赁台账和合同扫描件(2024年在租的);

5.其他重要合同文件,如:买卖合同等;

6.合同有效期内的借款、承诺、抵押、担保合同(如有);

7.涉诉台账及主要法律文书;

8.工程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主要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9.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不限于业务开展时间、主营业务内容、业务规模、停业时间、人员规模及是否欠薪、欠税等信息);

10.审计工作对接通讯录( (略) 的对接人, (略) 基本情况)。

(二)财务资料

1.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的序时账;

2.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科目余额表(导至最末级);

4.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各年度往来科目辅助余额表;

5.公司征信报告、银行开户清单、各银行账户对账单;

6.成立至今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审报告、验资报告(如有);

7.固定资产卡片账(台账)、最近一期固定资产盘点表或盘点报告;

8.2024年3月31日存货明细台账、2024年1-3月存货进销存明细账、最近一次存货盘点表或盘点报告;

9.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2024年度1-3月的纳税申报表,无欠税证明;

10.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会计凭证;

11.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财务账套(审计人员对接财务人员,用取数软件导取)。

(三)其他相关资料

1.最新版公司员工花名册;

2.2024年1-3月员工社保缴费清单;

3.组织架构图及岗位设置图。

二、提供时间

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

三、联系方式

清算组办公地址: (略) (略) 滨海大道121-8号信恒大厦一层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逾期不提交前述资料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开渠道可获取的相关资料作出审计和评估结论。清算组将依法参照审计和评估结论制作清算方 (略) 持有的贵司股权。

特此通知。

海南 (略) 清算组

2025年3月13日

附:1.《民事裁定书》(2024)琼96清申1号复印件一份

2.《决定书》(2024)琼96强清2号复印件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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