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0117ZQ*
债权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南通中南 (略) 等6户债权资产包 | ||
债权总额 | *.*万元 | |||
本金 | *.*万元 | |||
利息(含罚息、复利) | 3207.*万元 | |||
费用 | 84.*元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 | - | |
债权抵押情况 | 详见资产清单 | |||
债权现状 |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 (略) 南京分行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南京分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6 | |
负责人 | 付宁 | |
经济类型 | (略) (上市)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不公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重要事项 |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利息(含罚息、复利)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1月21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不完全一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7.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略) 置标的债权。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报名程序 |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产权(地址: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江苏产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 五、交易方式:如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产生一家或多家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江苏产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 (略) 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出价时间先后顺序判定,出价时间更早的优先)且不低于不公开保留底价并经过转让方确认的报价方为最终受让方。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江苏产权负责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产权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三)《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江苏产权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及江苏产权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之日起8日(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 |
项目竞价日期 | 另行通知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或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依照江苏产权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资产清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邵女士 |
联系电话 | 025-* | |
传真 | 025-* |
附件:债权资产转让协议.pdf
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0117ZQ*
债权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南通中南 (略) 等6户债权资产包 | ||
债权总额 | *.*万元 | |||
本金 | *.*万元 | |||
利息(含罚息、复利) | 3207.*万元 | |||
费用 | 84.*元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 | - | |
债权抵押情况 | 详见资产清单 | |||
债权现状 |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 (略) 南京分行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南京分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6 | |
负责人 | 付宁 | |
经济类型 | (略) (上市)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不公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重要事项 |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利息(含罚息、复利)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1月21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不完全一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7.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略) 置标的债权。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报名程序 |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产权(地址: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江苏产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 五、交易方式:如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产生一家或多家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江苏产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 (略) 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出价时间先后顺序判定,出价时间更早的优先)且不低于不公开保留底价并经过转让方确认的报价方为最终受让方。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江苏产权负责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产权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三)《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江苏产权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及江苏产权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之日起8日(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 |
项目竞价日期 | 另行通知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或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依照江苏产权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资产清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邵女士 |
联系电话 | 025-* | |
传真 | 025-* |
附件:债权资产转让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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