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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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略) (略) 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 项目编号:

    GZ2025DG(略)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2938.89 ㎡

  • 截止时间:

    2025-03-27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略) 661号:仓库 晓园新村49号首层:车间

  • 特  色:

    交通便利

  • 公告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略)元,租金每两年递增3%。管理费不递增,租金不含管理费。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于当月第10日前按转账付款方式向出租方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938.89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面积为2938.89平方米,另有4868.29平方米建筑物没有产权证,仅作为配套使用,不纳入本次出租范围内。
    免租期限 按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体现。(详见重大披露事项第9条)。
    特色 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略) 661号:房地产权证;晓园新村49号: (略) 房屋所有权证
    权证编号 (略) 661号: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晓园新村49号:穗房证字第(略)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略) 661号:2697.76平方米;晓园新村49号:241.13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略) 661号:仓库;晓园新村49号:车间。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岭南 (略) 、 (略)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3-14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认同交易标的现状,并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齐)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人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略)元以上(含(略)元)的企业法人(1.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合法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
    3.意向承租人须具有正在经营面积达7000(含)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经营经验(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人为意向方的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登记证、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4.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为无偷税漏税记录(提供最新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材料或截止本项目挂牌公告开始前一天的无欠税证明)
    5.意向方须提供已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公开附件)。
    6.意向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略) (略) 661 号物业权属人为广州岭南 (略) ; (略) (略) 晓园新村 49 号首层物业权 (略) (略) ,出租人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人需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该租赁物业目前由原承租人承租使用,如因租赁期满出租人发出交场通知书后,原承租人拒绝或延期向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业,出租人将采取法律措施起诉原承租人。新承租人需协助 (略) 理该租赁物业的交付事宜,出租人与新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80 天内,如原承租人未向出租人返还交付承租物业,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与新承租人的《物业租赁合同》,除向新承租人免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和已缴的租金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4.出租人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实际使用人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
    5.承租人须自行办妥临商证明、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人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人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此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面积为2938.89平方米,另有4868.29 平方米作为配套使用,不纳入本次出租范围内,可能会对承租人装修改造及报建审批、物业使用等造成一定的影响,承租人需自行评估及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已充分知悉上述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广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扣减租金及其他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如出现收到政府部门对无产权的历史用房要求拆除 (略) 理要求的,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人须根据政府部门 (略) 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承租人不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使用场地,要求承租人按租赁期内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8.承租人不得对出租物业再次进行整体转租或整体委托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分租合同版本须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合同终止条件及时限不得超越整体租赁合同范围,如出现分租给同一分租户的出租面积超过整体租赁合同出租面积的50%,承租人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人须承诺在其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中应约定: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及经营范围,承租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本租赁合同如有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分租户同意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其与承租人签订的分租合同,且业主方及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应在分租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把分租合同以及分租户合法证照等相关资料交出租人备案,否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本租赁合同在分租行为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物业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9.完成下述物业工程改造投入和经出租人验收确认后,按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体现。
    承租人须完成该物业的升级改造:承租人完成原有货梯更换为新电梯、新增加两台客用电梯(电梯须登记于出租人名下)、对物业的外立面和室内外墙体进行粉饰翻新、对破损墙体进行修复、对物业坍塌地面进行重铺、地下管道全面疏通。升级改造费用达到人民币(略)以上( (略) 提供装修发票、工程清单、工程合同,以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结算审核金额为准)。该物业的升级改造工程经出租人和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合格、且投入资金经出租人确认后方可体现免租期;
    10.所有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权属人所有。
    11.如果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国家或出租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规定的,且未在出租人规定时间按要求整改的,出租人有权扣除相对应未完成整改项目的相关费用和出租人损失作为违约金,扣除金额以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的通知为准;同时,出租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原合同、收回场地或要求承租人补足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如出租人扣除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及时赔偿出租人损失。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加建临时建筑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出租面积范围内加建建筑面积或擅自施工等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直接没收承租人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如出租人扣除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及时赔偿出租人损失。
    13.如承租人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人违反有关合同条款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除没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收取承租人不少于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金额的20%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如果承租人在合同终止后未按约定交还租赁物业,则出租人有权采取对租赁物业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租赁物业进出、收回租赁物业等强制措施。
    15.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对物业内部 (略) 域、生 (略) 域、 (略) 域明确划分,严禁“二合一”仓储经营一体场所, (略) 域严格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略)),设置限高线,同时堆放的货物重量均不得超过物业楼板负荷(500 公斤/㎡)。合同期内,承租人须对物业内设备设施(包括高、低压电器设备、电梯、消防系统等)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不得对以上设备设施擅自进行改动或增加。
    16.其他费用
    电费、水费:由承租人自行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
    管理费:(略)/平方米/月,即(略).7元/月。承租人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6倍)、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月管理费标准的2倍)。承租人须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人缴纳人民币700,000元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若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国家或出租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规定的,出租人有权从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出租人损失等费用。
    17.该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仓库,本次出租用途为办公。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3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合法存续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略)元以上(含(略)元)的证明材料(1.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合法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
    (4)提供正在经营面积达7000(含)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人为意向方的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登记证、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5)提供无偷税漏税记录(最新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材料或截止本项目挂牌公告开始前一天的无欠税证明)
    (6)提供已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公开附件)。
    (7)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其配套文件版本签署。
    2、我方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 (略) 于违约、违法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与 (略) 、控股公司没有欠租记录(经出租人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租赁合同纠纷。
    5、承租人须承诺在其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中应约定: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及经营范围,承租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本租赁合同如有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分租户同意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其与承租人签订的分租合同,且业主方及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应在分租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把分租合同以及分租户合法证照等相关资料交出租人备案,否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本租赁合同在分租行为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物业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6.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梁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略)、(略)、(略)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略) (略) 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 项目编号:

    GZ2025DG(略)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2938.89 ㎡

  • 截止时间:

    2025-03-27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略) 661号:仓库 晓园新村49号首层:车间

  • 特  色:

    交通便利

  • 公告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略)元,租金每两年递增3%。管理费不递增,租金不含管理费。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于当月第10日前按转账付款方式向出租方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661号、晓园新村49号首层物业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938.89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面积为2938.89平方米,另有4868.29平方米建筑物没有产权证,仅作为配套使用,不纳入本次出租范围内。
    免租期限 按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体现。(详见重大披露事项第9条)。
    特色 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略) 661号:房地产权证;晓园新村49号: (略) 房屋所有权证
    权证编号 (略) 661号: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晓园新村49号:穗房证字第(略)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略) 661号:2697.76平方米;晓园新村49号:241.13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略) 661号:仓库;晓园新村49号:车间。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岭南 (略) 、 (略)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3-14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认同交易标的现状,并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齐)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人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略)元以上(含(略)元)的企业法人(1.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合法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
    3.意向承租人须具有正在经营面积达7000(含)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经营经验(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人为意向方的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登记证、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4.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为无偷税漏税记录(提供最新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材料或截止本项目挂牌公告开始前一天的无欠税证明)
    5.意向方须提供已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公开附件)。
    6.意向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略) (略) 661 号物业权属人为广州岭南 (略) ; (略) (略) 晓园新村 49 号首层物业权 (略) (略) ,出租人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人需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该租赁物业目前由原承租人承租使用,如因租赁期满出租人发出交场通知书后,原承租人拒绝或延期向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业,出租人将采取法律措施起诉原承租人。新承租人需协助 (略) 理该租赁物业的交付事宜,出租人与新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80 天内,如原承租人未向出租人返还交付承租物业,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与新承租人的《物业租赁合同》,除向新承租人免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和已缴的租金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4.出租人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实际使用人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
    5.承租人须自行办妥临商证明、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人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人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此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面积为2938.89平方米,另有4868.29 平方米作为配套使用,不纳入本次出租范围内,可能会对承租人装修改造及报建审批、物业使用等造成一定的影响,承租人需自行评估及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已充分知悉上述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广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扣减租金及其他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如出现收到政府部门对无产权的历史用房要求拆除 (略) 理要求的,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人须根据政府部门 (略) 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承租人不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使用场地,要求承租人按租赁期内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8.承租人不得对出租物业再次进行整体转租或整体委托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分租合同版本须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合同终止条件及时限不得超越整体租赁合同范围,如出现分租给同一分租户的出租面积超过整体租赁合同出租面积的50%,承租人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人须承诺在其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中应约定: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及经营范围,承租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本租赁合同如有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分租户同意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其与承租人签订的分租合同,且业主方及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应在分租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把分租合同以及分租户合法证照等相关资料交出租人备案,否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本租赁合同在分租行为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物业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9.完成下述物业工程改造投入和经出租人验收确认后,按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体现。
    承租人须完成该物业的升级改造:承租人完成原有货梯更换为新电梯、新增加两台客用电梯(电梯须登记于出租人名下)、对物业的外立面和室内外墙体进行粉饰翻新、对破损墙体进行修复、对物业坍塌地面进行重铺、地下管道全面疏通。升级改造费用达到人民币(略)以上( (略) 提供装修发票、工程清单、工程合同,以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结算审核金额为准)。该物业的升级改造工程经出租人和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合格、且投入资金经出租人确认后方可体现免租期;
    10.所有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权属人所有。
    11.如果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国家或出租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规定的,且未在出租人规定时间按要求整改的,出租人有权扣除相对应未完成整改项目的相关费用和出租人损失作为违约金,扣除金额以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的通知为准;同时,出租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原合同、收回场地或要求承租人补足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如出租人扣除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及时赔偿出租人损失。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加建临时建筑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出租面积范围内加建建筑面积或擅自施工等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直接没收承租人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如出租人扣除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及时赔偿出租人损失。
    13.如承租人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人违反有关合同条款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除没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收取承租人不少于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金额的20%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如果承租人在合同终止后未按约定交还租赁物业,则出租人有权采取对租赁物业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租赁物业进出、收回租赁物业等强制措施。
    15.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对物业内部 (略) 域、生 (略) 域、 (略) 域明确划分,严禁“二合一”仓储经营一体场所, (略) 域严格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略)),设置限高线,同时堆放的货物重量均不得超过物业楼板负荷(500 公斤/㎡)。合同期内,承租人须对物业内设备设施(包括高、低压电器设备、电梯、消防系统等)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不得对以上设备设施擅自进行改动或增加。
    16.其他费用
    电费、水费:由承租人自行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
    管理费:(略)/平方米/月,即(略).7元/月。承租人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6倍)、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月管理费标准的2倍)。承租人须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人缴纳人民币700,000元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若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国家或出租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规定的,出租人有权从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出租人损失等费用。
    17.该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仓库,本次出租用途为办公。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3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合法存续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略)元以上(含(略)元)的证明材料(1.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合法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
    (4)提供正在经营面积达7000(含)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人为意向方的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登记证、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5)提供无偷税漏税记录(最新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材料或截止本项目挂牌公告开始前一天的无欠税证明)
    (6)提供已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公开附件)。
    (7)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其配套文件版本签署。
    2、我方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 (略) 于违约、违法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与 (略) 、控股公司没有欠租记录(经出租人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租赁合同纠纷。
    5、承租人须承诺在其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中应约定: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及经营范围,承租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与分租户的分租合同;本租赁合同如有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分租户同意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其与承租人签订的分租合同,且业主方及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应在分租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把分租合同以及分租户合法证照等相关资料交出租人备案,否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本租赁合同在分租行为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物业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6.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梁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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