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01破11号西安鼎立物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略) 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2025年1月2日, (略) (略) 作出(2024)陕01破申17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2025)陕01破1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应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经管理人查找和调查,未找到 (略) 经营场所和有关人员,管理人向 (略)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邮寄了接管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均被退回。
截止公告之日,管理人未能接收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如有)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资料、账簿、合同等任何资料。
现依法公告声明 (略) 所有的印章和证 (略) 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1月2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起所有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无效,任何单位、个人使用债务人印章、证照发生的法律纠纷与 (略) 及管理人无关。
特此公告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3月15日
(略) 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2025年1月2日, (略) (略) 作出(2024)陕01破申17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2025)陕01破1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应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经管理人查找和调查,未找到 (略) 经营场所和有关人员,管理人向 (略)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邮寄了接管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均被退回。
截止公告之日,管理人未能接收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如有)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资料、账簿、合同等任何资料。
现依法公告声明 (略) 所有的印章和证 (略) 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1月2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起所有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无效,任何单位、个人使用债务人印章、证照发生的法律纠纷与 (略) 及管理人无关。
特此公告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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