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捆绑转让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捆绑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套 | ||
数量 | 4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 2.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确认函,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0577-#,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3月1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公告条件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17时止,以此类推……,直至延长周期结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温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99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T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2.1849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物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物属报废物资,只 (略) 理不作它用。如受让方不 (略) 置该批物资的,一切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温州联交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标的移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其交纳竞 (略) 径无息退还。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3.受让方向指定账户全额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现数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于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物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吊装、搬运、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物进行风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风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 (略) 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物、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物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 (略) 置,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亦不予退还。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
展示时间 | 2025年3月1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止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99号温 (略) | ||
联系人姓名 | 季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7-#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温州联交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标的移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其交纳竞 (略) 径无息退还。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季先生;厉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
联系人 | 季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健勇 | 电话 | 0577-#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99号办公楼203室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捆绑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套 | ||
数量 | 4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废旧酒店IC卡、酒店监控、背景音乐和电脑点歌、酒店空调系统等4项废旧固定资产。 2.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确认函,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0577-#,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3月1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公告条件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17时止,以此类推……,直至延长周期结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温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99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T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2.1849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物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物属报废物资,只 (略) 理不作它用。如受让方不 (略) 置该批物资的,一切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温州联交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标的移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其交纳竞 (略) 径无息退还。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3.受让方向指定账户全额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现数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于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物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吊装、搬运、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物进行风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风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 (略) 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物、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物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 (略) 置,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亦不予退还。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
展示时间 | 2025年3月1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5时止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99号温 (略) | ||
联系人姓名 | 季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7-#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温州联交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标的移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其交纳竞 (略) 径无息退还。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季先生;厉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
联系人 | 季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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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健勇 | 电话 | 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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