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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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公告交易公告






(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四届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 , (略) 首批投放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30,其经营权采取公开出让方式授予。 (略) 如下:
  一、慨况
  (一)本次公开出让30辆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权使用期限为6年, (略) 终止。
  (二)本次投放的出租汽车车辆要求:(1)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气缸容积在1600毫升以上;(2)车内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GPS)、110报警系统等设备;(3)车身颜色、 (略) (略) 门审定方案设置;(4)经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支持政府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上(含二级)道路客运企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级及以上、安全评估达到A级及以上),

2、公交企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级及以上、安全评估达到A级及以上)

3、 (略) 镇公共交通经营资质的企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级及以上、安全评估达到A级及以上)。

三、资格审查方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二)本次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确定方式:经 (略) 人民政府授权,由 (略) 公 (略) 牵头组织 (略) 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人。
  四、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524日至201767日止,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 (略) 在 (略) 公共资 (略) ( (略) 民生大厦附楼:永昌镇羊角路3号)持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取得本次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
  (一)请申请人于2017524日至20176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现场在 (略) 公共资 (略) 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申请。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68100分,申请人应在201768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公共资 (略) ( (略) 民生大厦附楼:永昌镇羊角路3号)。
  (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出让人不予受理。
  七、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 (略) 文件》。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于2017524日至201767日同时在 (略)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网站、 (略) 公共资 (略) (略) (略) 发布。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公 (略)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 (略) (永昌大道66号)
  联系人:陈剑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公 (略)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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