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托方承略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略,略,并针对略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略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X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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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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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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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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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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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废损交通设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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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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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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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CFCJ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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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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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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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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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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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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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2017年11月8日9:00始至2017年12月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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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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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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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交警略分废损交通略置。含交通隔离护栏约244.88吨、交通标牌约11.95吨、交通标志杆件约18.196吨、交通信号和监控杆件约97.27吨,废旧塑料约0.554吨,总重量约为372.85吨。标的具体详见附表“标的明细表”。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略置,X华安资略出具了皖华安评报字(2017)114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 .32元,资产评估结略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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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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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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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1.12元/公斤;
废铝:10.95元/公斤;
废塑料:4.4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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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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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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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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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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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略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略辖县(市)公共资源交略为记略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略辖县(市)公共资源交略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略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略辖县(市)公共资源交略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略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略辖县(市)公共资源交略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略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字样。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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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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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的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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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以现状移交,略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现场踏勘联系电话:白警官 ## )
(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自略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四)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五)因存放条件限制,标的设施叠加码放,无法准确提供具体数量,评估报告及明细表中标的物重量为估算数。标的设施中可能存在少量具备使用价值的设施,此类设施不在此次转让范围之内。意向略到略查勘。
(六)本项目标的涉及钢材、铝料、塑料,采用评估报告中可回收价值作为转让底价的单价(即废钢1.12元/公斤,废铝10.95元/公斤,废塑料4.45元/公斤),意向受让方按照略分项报单价,每项单价均不得低于对应项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七)标的设施中废钢约 ## 公斤、废铝约11950公斤、废塑料约554公斤。根据意向受让方报价总价=废钢单价报价* ## 公斤+废铝单价报价*11950公斤+废塑料单价报价*554公斤,对意向受让方有效略比较,价高者得。
(八)交易双方共同派员参与标的设施的登记造册、切割解体、核定称重,按每项实际重量乘以对应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当计费总额超过项目成交价时,受让方应提略分的转让价款,略清运。
(九)交易双方应本着交通便利、度量精准的原则将标的物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略称重。
(十)转让标的拆除、清运、略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略,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略监督与管理。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1.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略安全操作;2.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略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略拆除工作,略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3.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略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略承担。
(十一)标的设施在移交造册、切割解体、装车运输、略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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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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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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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X略一略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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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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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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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略,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略。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该项略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略审查,略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略逐一审查,如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资格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略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略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略,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可能询标,以及等待一次性报价单开启。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略监督人员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意向受让方报价,略对报略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受让方的略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受让方。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最高报价相同略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受让方中有优先购买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确定为受让方;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受让方中无优先购买权人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略。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受让方签到表略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略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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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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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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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略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X略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X略;略:略;账号: ## ),并至X市X新区X路2588号略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X略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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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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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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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X略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略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二、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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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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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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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封装:意向略提交的三份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某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格式见附件),略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二)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三)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封装,包装上须标注“某项目报价单”字样(格式参考附件),略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一)送达时间:X时间 2017年12月6日9:30 --10:0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二)送达地点: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X公略三楼9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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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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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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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略A区66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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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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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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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异议,略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X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略A区639室,联系电话: ##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略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略理、略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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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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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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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X略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略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500万元至1000略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略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略分,为0.5%,50000略分,为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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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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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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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
(4)略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略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略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略分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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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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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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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向X略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资产转让清单
3.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4.委托方承诺函
5.《资产评估报告》
6.资产评估备案表
7.转让要求
略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X略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X略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略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X略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略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略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略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略查询。X略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转让前,X略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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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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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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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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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警官;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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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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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工,联系电话: ## 、 ## (X市X新区X路2588号略A区66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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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略
附表:
标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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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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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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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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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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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重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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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价(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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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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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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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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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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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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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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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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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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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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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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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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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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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
|
10.95
|
## .5
|
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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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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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信号灯杆件
|
钢
|
2016年以前
|
97270
|
1.12
|
## .4
|
略置
|
4
|
交通标志杆件
|
钢
|
2016年以前
|
18196
|
1.12
|
20379.52
|
略置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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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塑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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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
|
2016年以前
|
554
|
4.45
|
2465.3
|
略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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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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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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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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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X略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X略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略废损交通设略置(2017CFCJ0512)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X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略)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略废损交通设略置项目(项目编号: 2017CFCJ0512)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以略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X略
我方为略废损交通设略置项目(项目编号: 2017CFCJ0512)略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略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略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略承担。
单位全称:
略: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X略
略及其附件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略废损交通设略置(编号:2017CFCJ0512)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略踏勘、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2、我方确认,略及其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略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接略附《资产转让合同》略内容,若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报价单封面
略废损交通设略置(2017CFCJ0512)
报价单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6: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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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废损交通设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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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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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CFCJ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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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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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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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废钢:(小写) 元/公斤;
废铝: (小写) 元/公斤;
废塑料: (小写) 元/公斤;
总价: (小写) 元
注:单价、总价均须填写。总价=废钢单价报价* ## 公斤+废铝单价报价*11950公斤+废塑料单价报价*55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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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标的涉及钢材、铝材、塑料,采用评估报告中可回收价值作为转让底价的单价(即废钢1.12元/公斤,废铝10.95元/公斤,废塑料4.45元/公斤),投标人按照略分项报单价,每项单价均不得低于对应项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2、其中废钢约 ## 公斤,废铝约11950公斤,废塑料约554公斤。对有效竞价人略比较,价高者得。略报略得总略报总价不一致,报价无效。
3、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4、略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附件7: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意向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X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转让标的为交警略分废损交通设施,包括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牌、交通标志杆件、交通信号和监控杆件、废旧塑料。转让标的已经上级主管单略置,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 .32元,资产评估结略门备案。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X华安资略出具的皖华安评报字(2017)114号《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略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略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略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略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略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略需的有略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略本合同的能力;
(二)略需的各项授权、审批,略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根据实际总价(总价=废钢单价成交价*实际称重+废铝单价成交价*实际称重+废塑料单价成交价*实际称重)转让给乙方。
交易双方共同派员参与标的设施的登记造册、切割解体、核定称重,按每项实际重量乘以对应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当计费总额超过项目成交价时,受让方应提略分的转让价款,略清运。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X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X略;略:略;账号 ## )一略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略现状移交;
(二)自略汇入X略指定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 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
甲、略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略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略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个月)略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略仲裁。
2.略在略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X市公共资略备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X略留存2份。
甲方(章): 乙 方(章):
单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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