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东明公寓1号楼2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光明新区东明公寓1号楼2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GY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略 | |
地址 | X市光明新区光明大道1号管委会大楼401室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7年#月#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7年#月#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略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 概括 | 物业位于光明新区华夏一路东侧东明公寓1号楼2层,计算租金面积1287.86㎡。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目前空置,属毛坯房,由出租方出资装修,并配备厨房设备、中央空调设备,除此之外其它设备设施略配备。出租方按成交价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不参与物业的日常运营,在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内对略监管。 | |
出租用途 | 公共食堂、包间、配套超市用途(具体用途和功能分区以出租方设计方案为准) | ||
计算租金面积 | 1287.86㎡ | ||
出租期限 | 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第一年为试用期,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总体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不延续下一年合同,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的,延续下一年租赁合同。) | ||
免租期限 | 6个月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20元/㎡/月(此价格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可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成交。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5日前略扣款或现金支付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
略为 的批准情况 | 《略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略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2年及以上。 3、略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以公司章程及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为准)。 4、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相关机构颁发证书为准)。 5、最近三略及以上经营管理500平方米及以上食堂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提交服务承诺书,承诺近略门公布的食堂经营信誉不好或存在生产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经营中存在损害招略为(如未略门略违法经营,将餐饮面积挪作他用或转包他人经营)的记录。 7、食品原材料渠道正规,安全有保障(提供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及相关食品原材料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8、企业不存在信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略人名。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租赁合同等运营证明材料复印件,门店照片; 9、无不良经营记录承诺书;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服务承诺书; 12、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1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略领取); 14、资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书(略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租赁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 2、对于指定公略分,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规定的产业配套宿舍略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3、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租赁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并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从食堂实际交付使用之日(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交接确认书》日期为准)开始计算。超出规定时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在第一年试用期期间,承租方同意配略每季度一次的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60%达2次,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5、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对其总体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6、出租方负责出租物业的装修设计,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合理意见,出租方有权选择是否采纳,装修由出租方组织实施。 7、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其它设备设施的购置方案,购置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一个月内完成购置工作,购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超出规定时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8、食堂、超市外围水、电、气的接驳由出租方组织实施,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食堂、超市建设装修完毕后由出租方交付承租方使用,如出租方因工程进度原因需延迟交付使用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同意出租方延迟交付物业,租金从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10、承略二次装修,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略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二次装修由承租方组织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食堂实际交付之日起90天内,承租方必须自费、自行办理好消防、环保、卫生、税务、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且食堂开业经营。如逾期未办齐相关证照或者食堂未能如期开业经营的,每逾期1天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6.67%的金额(按最终成交价计,相当于2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直至证照办齐且食堂开业经营为止;逾期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12、承租方取得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取得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等级认定(含B级),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13、承租方需保留原材料渠道进货的各类小票、略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以备查验。 14、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略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15、承租方应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略业规定,自觉服从市监、消防、环保、卫生略门管理。 16、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的食堂卫生、服务质量、价格、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利,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工作。 1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详见附件2)并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18、承租方负责出租物业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导致装修及设备设施损毁或丢失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和购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9、在合同期内,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食堂早、中、晚餐供应不正常; (3)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多发且改善不力; (4)排污、排油烟略门年审或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20、租赁合同到期后,食堂由出租方购置或建略资产,略有;由承租方购置或建设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略有,可移动资产略处置。 21、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6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22、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出租方或房屋权利人转让租赁房屋的,承租方作为承租人不主张优先购买权。 23、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根据甲乙双略约定;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由承略的规定及标准缴交,其他费用略承担。 24、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5、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略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1)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 (2)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的; (4)未按要略需相关证照、许可的; (5)未按约定期限投入经营的; (6)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8)略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3、出租方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 ||
附件 | 附件1、《租赁合同》文本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8万元 | ||
缴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X联略 | |
略 | 略 | ||
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 ||
联系方式 | 略电话 | ## 陈先生 ## 付小姐 ## 刘小姐 | |
传真 | ## | ||
业务投诉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X市X区X西路1809号X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 ||
网址 | www. 点击查看>> ;微信公众号sotcbb。 |
项目编号 | GY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略 | |
地址 | X市光明新区光明大道1号管委会大楼401室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7年#月#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7年#月#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略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 概括 | 物业位于光明新区华夏一路东侧东明公寓1号楼2层,计算租金面积1287.86㎡。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目前空置,属毛坯房,由出租方出资装修,并配备厨房设备、中央空调设备,除此之外其它设备设施略配备。出租方按成交价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不参与物业的日常运营,在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内对略监管。 | |
出租用途 | 公共食堂、包间、配套超市用途(具体用途和功能分区以出租方设计方案为准) | ||
计算租金面积 | 1287.86㎡ | ||
出租期限 | 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第一年为试用期,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总体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不延续下一年合同,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的,延续下一年租赁合同。) | ||
免租期限 | 6个月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20元/㎡/月(此价格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可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成交。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5日前略扣款或现金支付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
略为 的批准情况 | 《略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略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2年及以上。 3、略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以公司章程及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为准)。 4、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相关机构颁发证书为准)。 5、最近三略及以上经营管理500平方米及以上食堂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提交服务承诺书,承诺近略门公布的食堂经营信誉不好或存在生产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经营中存在损害招略为(如未略门略违法经营,将餐饮面积挪作他用或转包他人经营)的记录。 7、食品原材料渠道正规,安全有保障(提供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及相关食品原材料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8、企业不存在信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略人名。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租赁合同等运营证明材料复印件,门店照片; 9、无不良经营记录承诺书;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服务承诺书; 12、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1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略领取); 14、资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书(略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租赁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 2、对于指定公略分,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规定的产业配套宿舍略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3、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租赁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并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从食堂实际交付使用之日(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交接确认书》日期为准)开始计算。超出规定时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在第一年试用期期间,承租方同意配略每季度一次的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60%达2次,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5、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对其总体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6、出租方负责出租物业的装修设计,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合理意见,出租方有权选择是否采纳,装修由出租方组织实施。 7、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其它设备设施的购置方案,购置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一个月内完成购置工作,购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超出规定时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8、食堂、超市外围水、电、气的接驳由出租方组织实施,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食堂、超市建设装修完毕后由出租方交付承租方使用,如出租方因工程进度原因需延迟交付使用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同意出租方延迟交付物业,租金从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10、承略二次装修,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略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二次装修由承租方组织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食堂实际交付之日起90天内,承租方必须自费、自行办理好消防、环保、卫生、税务、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且食堂开业经营。如逾期未办齐相关证照或者食堂未能如期开业经营的,每逾期1天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6.67%的金额(按最终成交价计,相当于2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直至证照办齐且食堂开业经营为止;逾期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12、承租方取得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取得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等级认定(含B级),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且无需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13、承租方需保留原材料渠道进货的各类小票、略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以备查验。 14、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略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15、承租方应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略业规定,自觉服从市监、消防、环保、卫生略门管理。 16、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的食堂卫生、服务质量、价格、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利,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工作。 1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详见附件2)并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18、承租方负责出租物业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导致装修及设备设施损毁或丢失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和购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9、在合同期内,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食堂早、中、晚餐供应不正常; (3)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多发且改善不力; (4)排污、排油烟略门年审或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20、租赁合同到期后,食堂由出租方购置或建略资产,略有;由承租方购置或建设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略有,可移动资产略处置。 21、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6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22、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出租方或房屋权利人转让租赁房屋的,承租方作为承租人不主张优先购买权。 23、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根据甲乙双略约定;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由承略的规定及标准缴交,其他费用略承担。 24、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5、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略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1)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 (2)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的; (4)未按要略需相关证照、许可的; (5)未按约定期限投入经营的; (6)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8)略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3、出租方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 ||
附件 | 附件1、《租赁合同》文本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8万元 | ||
缴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X联略 | |
略 | 略 | ||
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 ||
联系方式 | 略电话 | ## 陈先生 ## 付小姐 ## 刘小姐 | |
传真 | ## | ||
业务投诉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X市X区X西路1809号X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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