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废旧设备等物资变卖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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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略股略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项目为略X分公司2017年废旧设备略置项目,项目编号:QCZB-LYDX- ## ,比选人为略X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X省略。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略条件,略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本项目出售内容为略X分公司废旧设备等物资,其预估量约128.35吨(参略列的废旧物资重量不作为最终实际出售的重量,比选人有权根据其仓库略调整)。
1.2提货地点:X市各区县仓库或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提货时间:以比选人实际通知单为准,分批提货。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低参选限价:最低参选总限价为 ## 元,且每个细项分别设置了最低价(具体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人民币(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略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 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4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略项目参选。 2.1.5 参选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回收废旧物资经营权(须经略门备案)。 2.1.6 环保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持有略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资格。 2.1.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在略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12月28 日至2018年1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X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X市X区信平路10号6略。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5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X市X区信平路10号6楼电子评标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略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人:略X分公司 地 址:X市X区九一南路53号 邮 编: ##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X省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信平路10号 邮编: ## 联系人:【李倩】 电话:【 ## 】电子邮件:【 ## @189.cn】 项目负责人:俞先生 电话:【 ## 】 户名:X省略 账号: ## 略:略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X省略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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