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8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X区管委会批准,公开出让宗地榕X ##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宗地榕X ## 号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则取消该宗地出让。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2月16日至 2 月2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 2月26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X市公共资略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X市X区温泉公园路69号,略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略三层略。
六、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账户为:
户名全称:X市公共资略
账号: ##
略:略
略号: ##
本宗地仅接受人民币,不接受美金等其他外汇,境外竞买人应提前结汇。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略交易工作由X市公共资略具体组织实施。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略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后方可报名。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出让成交后略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己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条件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后方可报名。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竞得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己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条件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宗地设有保留底价,出让人按照竞买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宗地拍卖出让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 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 ),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宗地最高限价 ## 万元,合 1800 万元/亩),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凡是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450 平方米(3套90平方米和3套60 平方米),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 平方米的整倍数,最终以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具体以X区略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协议略提供解决竞配建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给X区略。建设和回购竞配建住宅具体要求以X区略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本宗地竞配建限价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040元/平方米。
(六)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具体以X区略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协议略提供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给X区略。建设和回购安置住宅具体要求以X区略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本宗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统一设计户型分别45m2、60m2、75m2、90m2、105m2、120 m2,各户型具体套数由南屿镇人民政府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限价回购住略应集中布置,设计方案、单体方案,应征求南屿镇人民政府意见。上述方略门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另限价回购住宅建设结构技术标准、外墙装饰标准、主材使用等均参照商品房建设标准,室内装修应按照《X区管委会关于印发X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榕X区〔2016〕129号)略建设,由X略负责解读、把关。
(七)为保证竞略限价回购住宅(包括解决农民安置住宅、竞配建住宅)移交的义务,竞得人原则上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限价回购住宅面积总和(包括解决农民安置住宅、竞配建住宅)上浮10%且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可售商品住宅。待限价回购住宅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手续,预留的可售商品住宅应按层、幢等集中预留。本条款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及《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具体由X区国略、X略、X略、闽侯略(略)、X区略负责把关落实。
(八)为解决被征地村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要求本宗地竞得人需开发建设商贸综合用房,建成后由南屿镇人民政府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竞得人需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商贸综合用房的布置由X略负责对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把关、指导。
以上限价回购商贸综合用房由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南屿镇人民政府,并由南屿镇人民政府按产权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上述回购价格包括并不限于约略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南屿镇人民政府签订产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的《宗地榕X ## 号地块商贸综合用房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以南屿镇人民政府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回购协议约定要求建成后按时移交给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和回购商贸综合用房具体要求以南屿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商贸综合用房回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
(九)受让人须将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在完成相关核验后三个月内过户到X区管委会指略。
(十)本宗地应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8年#月#号)要求,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比例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预制率不低于20%)。
(十一)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X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略开发竞得地块(竞得人已为X区法人企业的除外),并依法略纳税义务。竞得人在确定施工单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X区设立法人或二级以上分支机构,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略纳税义务。
(十二)竞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附属市政设施和临时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X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竞得人或竞得人确定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可略价格的5%的优惠条件。
(十三)出让人应当在竞得人依本合同略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本合同项下宗地。所交付的土地应达到以下标准:土地界址明确、地面物已清理、房屋拆迁完毕。但宗地内电力杆线、通信电缆、广电线路、地下光缆、燃气管道等搬迁,宗地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开发建设临时用水、用电、通讯、污水、雨水管线连接以及施工中造成周边相邻地块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管道等管线设施及建筑物损坏的修复或重新敷设,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四)竞得略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后 3年内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十五)商品房价格管理和预售监管问题。X区管委会有权对上述出让宗地上的商品房预售及略控制、监管。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略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时根据榕政办〔2016〕180 号文件精神,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以上或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略分)时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十六)宗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X置费用、地段差价、有偿收回土地价款、“三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成交价款中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略向征收机关缴纳。
(十七)项目建设单位略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略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
(十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X区国略
0591— ##
X市公共资略
## 、 ##
联系地址:X区国略
X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33室
X市公共资略
X市X区温泉公园路69号,略政
略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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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国略
2018年2月6日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用地占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限高(米) |
||||||||
榕X ## 号 |
南屿镇中溪村、后山村 |
40723.12 |
公开拍卖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1.0以上1.8以下(含1.8) |
27%以下(含27%) |
35%以上(含35%) |
7000 |
40(含4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22000 |
73300 |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X区管委会批准,公开出让宗地榕X ##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宗地榕X ## 号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则取消该宗地出让。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2月16日至 2 月2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 2月26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X市公共资略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X市X区温泉公园路69号,略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略三层略。
六、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账户为:
户名全称:X市公共资略
账号: ##
略:略
略号: ##
本宗地仅接受人民币,不接受美金等其他外汇,境外竞买人应提前结汇。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略交易工作由X市公共资略具体组织实施。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略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后方可报名。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出让成交后略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己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条件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后方可报名。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竞得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己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条件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宗地设有保留底价,出让人按照竞买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宗地拍卖出让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 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 ),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宗地最高限价 ## 万元,合 1800 万元/亩),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凡是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450 平方米(3套90平方米和3套60 平方米),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 平方米的整倍数,最终以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具体以X区略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协议略提供解决竞配建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给X区略。建设和回购竞配建住宅具体要求以X区略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本宗地竞配建限价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040元/平方米。
(六)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具体以X区略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协议略提供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给X区略。建设和回购安置住宅具体要求以X区略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本宗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统一设计户型分别45m2、60m2、75m2、90m2、105m2、120 m2,各户型具体套数由南屿镇人民政府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限价回购住略应集中布置,设计方案、单体方案,应征求南屿镇人民政府意见。上述方略门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另限价回购住宅建设结构技术标准、外墙装饰标准、主材使用等均参照商品房建设标准,室内装修应按照《X区管委会关于印发X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榕X区〔2016〕129号)略建设,由X略负责解读、把关。
(七)为保证竞略限价回购住宅(包括解决农民安置住宅、竞配建住宅)移交的义务,竞得人原则上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限价回购住宅面积总和(包括解决农民安置住宅、竞配建住宅)上浮10%且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可售商品住宅。待限价回购住宅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手续,预留的可售商品住宅应按层、幢等集中预留。本条款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竞配建住宅)》及《宗地榕X ## 号地块住宅回购协议(安置住宅)》,具体由X区国略、X略、X略、闽侯略(略)、X区略负责把关落实。
(八)为解决被征地村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要求本宗地竞得人需开发建设商贸综合用房,建成后由南屿镇人民政府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竞得人需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商贸综合用房的布置由X略负责对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把关、指导。
以上限价回购商贸综合用房由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南屿镇人民政府,并由南屿镇人民政府按产权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上述回购价格包括并不限于约略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南屿镇人民政府签订产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的《宗地榕X ## 号地块商贸综合用房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以南屿镇人民政府最终提供的为准),并按回购协议约定要求建成后按时移交给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和回购商贸综合用房具体要求以南屿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为准,《宗地榕X ## 号地块商贸综合用房回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可略分。
(九)受让人须将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在完成相关核验后三个月内过户到X区管委会指略。
(十)本宗地应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8年#月#号)要求,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比例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预制率不低于20%)。
(十一)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X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略开发竞得地块(竞得人已为X区法人企业的除外),并依法略纳税义务。竞得人在确定施工单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X区设立法人或二级以上分支机构,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略纳税义务。
(十二)竞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附属市政设施和临时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X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竞得人或竞得人确定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可略价格的5%的优惠条件。
(十三)出让人应当在竞得人依本合同略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本合同项下宗地。所交付的土地应达到以下标准:土地界址明确、地面物已清理、房屋拆迁完毕。但宗地内电力杆线、通信电缆、广电线路、地下光缆、燃气管道等搬迁,宗地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开发建设临时用水、用电、通讯、污水、雨水管线连接以及施工中造成周边相邻地块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管道等管线设施及建筑物损坏的修复或重新敷设,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四)竞得略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后 3年内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十五)商品房价格管理和预售监管问题。X区管委会有权对上述出让宗地上的商品房预售及略控制、监管。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略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时根据榕政办〔2016〕180 号文件精神,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以上或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略分)时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十六)宗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X置费用、地段差价、有偿收回土地价款、“三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成交价款中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略向征收机关缴纳。
(十七)项目建设单位略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略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
(十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X区国略
0591— ##
X市公共资略
## 、 ##
联系地址:X区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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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X区温泉公园路69号,略政
略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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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国略
2018年2月6日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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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用地占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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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X ## 号 |
南屿镇中溪村、后山村 |
40723.12 |
公开拍卖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1.0以上1.8以下(含1.8) |
27%以下(含27%) |
35%以上(含35%) |
7000 |
40(含4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22000 |
7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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