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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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公告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省农村综 (略) 。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转让方

(略)

公告期限

公告期: 2018449:00起至201842317:00止。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房产

层数

结构

使用面积

(M2)

房屋

用途

转让期限

(年)

转让底价

(万元/年)

免费用装修期

(天)

履约保证金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标的一: (略) 顺园C14~253

第三层

框架

2663

教育机构

6

127.8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74

标的二: (略) 顺园C14~254

第四层

框架

2483

教育机构

6

119.2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63

标的三: (略) 顺园C14~255

第五层

框架

2483

教育机构

6

119.2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63

1. 标的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有土地证。标的房屋无权属纠纷,转让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等,方便受让方办理相关证照。

2、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 (略) 踏勘并向转让方了解。

3、免租期计算在总租期内。

转让

用途要求

1、意向受让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意向受让方在使用上述房屋如需获得消防、 (略) 门许可的,须由意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意向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标的房屋仅限教育机构经营。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 (略) 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 (略) 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意向受让方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且具有经营面积不低于500㎡的教育机构经营业绩。

4.意向受让方聘用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教师不得少于6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价。

 

(三)本项目共3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最多仅能受让2个标的。

运营期要求

(一)现场踏勘

1、经营房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 (略) 踏勘运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房产范围、面积、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经营房产实际移交面积与本文件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房屋移交

1、受让方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尽快完成相关证照办理、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等。

2、 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如不能满足后期经营需要, (略) (略) 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 (略) 承担,改造后的产权无 (略) 有,运营期满后无偿交还转让方。

(三)物业管理

1、运营期内,受让方服从原有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费为3/㎡,费用自理。

2、运营期内,经营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 (略) (略) )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但非受让方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

3、运营期内,全部经营资产公共设施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由受让方安排专人负责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转让方协助。

4、受让方应积极 (略) 在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车辆秩序;受让方须遵循统一的物业管理规定,符合整体规划,配合文明创建,自觉接受属 (略) 门、 (略) 门、转让方及物业的监督检查;在租赁期内,受 (略) 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在项目内任何公共区域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项目、转让方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各种图像。否则视同受让方违约。

(四)运营管理

1、运营期内,受让方负责经营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受让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单与商业综合体有关的费用,也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承担的水、电费 (略) (略) 分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转让方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2、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运营费用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运营期内,受让方对 (略) 统一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 (略) 市的相关约定,施工方案或装修计划书面报转让方同意并报 (略) 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修、装潢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略) 办理。经营资产的装修、装潢、改造工 (略) (略) 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受让方应立即恢复原状。受让方装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损坏转让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 (略) 有改造装修无 (略) 有,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4、意向受让方在装修前必 (略) 门的许可,必须经消防验收后才能营业。运营期内及装修、装潢、改造期间,受让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

5、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房产。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可无条件收回房产,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转让方同意后,受 (略) 局部招商,受让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受让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转让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受让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标的物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转让方备案。运营期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须 (略) 协调解决。转让方有权对 (略) 检查, (略) 和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转让方检查的,或受让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转让方备案的,均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与受让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受让方须承诺配 (略) 在地开发区、社 (略) 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

(五)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 (略) 门处理。

转让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首年租金为中标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较上一年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运营费用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转账支付,下一期运营费用须提前15日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首期转让费一并转账支付。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交易方式

本项目共三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可缴纳多份保证金选择参与多个标的的资格审查及竞价,但最多仅能受让2个标的。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 (略) , (略) 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开启各个标的一次性报价单的顺序,并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略)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确定开启报价单顺序

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截止时间后,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开启报价单的顺序。项目负责人组织抽签,现场监督人员将写有标的1至标的3标识的抽签号向各意向受让方展示并放至抽签箱中。由 (略) 抽签,抽取的第一个签号即为第一个开启报价单的标的号,以此类推。抽签完毕后,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项目开启报价单顺序表签字确认。各意向受让方如对抽签程序有异议的须及时反馈,逾期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该项 (略) 按规定对本项目意向受让方的资格 (略) 统一审查。 (略)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 (略) 审查,如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资格 (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 (略) 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 (略) 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 (略) ,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可能询标,以及等待一次性报价单开启。

第三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依据开启报价单 (略) 监督人员依次开启一次性报价单。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抽签顺序1对应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报价, (略) 对报 (略) 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受让方的 (略) 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抽签顺序1对应标的的受让方。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受让方;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如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 (略) 。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受让方签到表 (略) 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 (略) 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开启报价单及确定受让方按抽签顺序1 (略) 。如某意向受让方参与多个标的竞价并按照抽签顺序已被确定为2个标的的受让方,则后续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再开启宣读。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

十一

竞价保 (略) 置

(略) 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省农村综 (略) ; (略) : (略) 合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并至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区 (略) 公 (略) 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 (略) 省农村综 (略) 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受让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如意向受让方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3项)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 (略) 省农村综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略) 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五)意向受让方持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

 

(六)经营面积不低于500㎡的教育机构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

1、与上述《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的影印件或复印件。

注: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房屋产权证明权利人须为意向承租方本单位或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若上述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无法体现经营面积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甲方出具证明 (略) (略) 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意向受让方聘用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教师不得少于6人的证明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与聘用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意向受让 (略) 保的证明材料。

2、 (略) (略) 持有的教师资格证。

注: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① (略) (略) 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扫描件);② (略) 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③经意向受让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 (略) 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略) 确认。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报价单(报价单需按《转让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附件6),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封装。

十三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封装:意向 (略) 提交的三份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格式见附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意向方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可只准备一份资格审查材料,但须 (略) 报标的编号。

 

二、报价单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一次性报价单份数应与意向受让的标的数量相符,每个标的对应一份报价单(正本)。

(二)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三)封装:每个标的的报价单须单独封装,包装上须标注“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 标的   )报价单”字样(格式见附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一)送达时间: (略) 时间 201842410:30--11:0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送达地点: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略) 公 (略) 三楼19号开标室;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52;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39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及转让方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第一年首月转让费用10%的标准一次性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

(4) (略) 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 (略) 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 (略) 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十八

其他说明

(一)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省农村综 (略) 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 (略) 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省农村综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十九

(略)

现场踏勘

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52室)


 

 

(略) 省农村综 (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2018NBCJ0009)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 (略) )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以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我方为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略) 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 (略) 承担。

单位全称:                                       

(略) :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略) 表示完全响应, (略) 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公告》(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 (略) 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 (略) 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 (略) 及所附经营权转让合 (略) 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附件5:报价单封面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标的  

(项目编号:2018NBCJ0009)

报价单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6: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项目标的

 

意向受让方全称     

 

最终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注: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投标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 (略) 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附件7:

 

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产提供给乙方作为          经营使用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营房产及其附件的地址、面积、用途、现状

1          座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结构为          ,该经营房产用途为             

2、房产使用用途:

                                                                     

第二条 :经营房产使用期限

运营房产使用期限共     年,甲方自            日起将经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收回。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用装潢期            月(            日至           日)。

第三条:运营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首年运营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递增情况 :                    。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运营费用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清首期费用,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 (略) :       ,单位:        ,账号:       )。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首次使用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与首期费用一并支付。

2、如乙方经营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运营费用后,应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经营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转让期限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转让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经营房产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数字电视、 (略) 络、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应予以结清。

第六条:房屋收回

1、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转让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 (略) 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 (略) 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 (略) 有,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乙方同时应结清房产使用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 (略) 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 (略) 有费用。

5、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维护

1、房屋使用期间,乙方对 (略) 统一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 (略) 市相关规定施工,工方案或装修计划书面报甲方同意并报 (略) 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修、装潢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 (略) 办理。经营资产的装修、装潢、改造工 (略) (略) 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乙方应立即恢复原状。乙方装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损坏转让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 (略) 有改造装修无 (略) 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2、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经营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 (略) 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 (略) 于安全适用状态,转让期内,经营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经营 (略) (略) )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但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   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 (略) 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 (略) 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运营费用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 (略) 需房屋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经营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经营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7、合同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营费用及承担各项费用, (略) 期内经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单与房屋经营用途有关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的水、电费 (略) (略) 分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甲方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3、乙方 (略) 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略) 门对房屋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运营期内,全部经营资产公共设施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由受让方安排专人负责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转让方协助。

7。运营期内,由乙方负责物业管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范围包括运 (略) 分、 (略) , (略) 不可从事摆设摊 (略) 为。乙方在运营期间对第三方造成侵害,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8、运营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房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无条件收回房产,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甲方同意后, (略) 局部招商,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乙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转让标的对应房产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甲方备案。招商面积的租金及费用交付义务,仍由乙方承担。运营期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略) 协调解决。甲方有权对 (略) 检查, (略) 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甲方检查的,或乙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甲方备案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经营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经营 (略) 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的,乙方经营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结算运营费用及各项费用,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经营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 (略) 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 (略) 搬离: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达   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整体转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整体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托管经营;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 (略) 为的;

6、逾期   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7、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建乱搭。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 (略) 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经营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第1项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第2项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5、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 (略) 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3、经营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经营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经营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 (略) 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如甲方不再转让房产对应的经营权,甲方在经营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经营期满30日内将经营房产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甲方继续对 (略) 经营权转让,乙方若愿意继续经营,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转让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房产的经营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 (略) 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 (略)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 (略) 市公共资 (略) 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略) 门备案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公告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省农村综 (略) 。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转让方

(略)

公告期限

公告期: 2018449:00起至201842317:00止。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房产

层数

结构

使用面积

(M2)

房屋

用途

转让期限

(年)

转让底价

(万元/年)

免费用装修期

(天)

履约保证金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标的一: (略) 顺园C14~253

第三层

框架

2663

教育机构

6

127.8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74

标的二: (略) 顺园C14~254

第四层

框架

2483

教育机构

6

119.2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63

标的三: (略) 顺园C14~255

第五层

框架

2483

教育机构

6

119.2

80

中标后前六个月租金总和

163

1. 标的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有土地证。标的房屋无权属纠纷,转让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等,方便受让方办理相关证照。

2、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 (略) 踏勘并向转让方了解。

3、免租期计算在总租期内。

转让

用途要求

1、意向受让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意向受让方在使用上述房屋如需获得消防、 (略) 门许可的,须由意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意向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标的房屋仅限教育机构经营。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 (略) 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 (略) 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意向受让方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且具有经营面积不低于500㎡的教育机构经营业绩。

4.意向受让方聘用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教师不得少于6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价。

 

(三)本项目共3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最多仅能受让2个标的。

运营期要求

(一)现场踏勘

1、经营房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 (略) 踏勘运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房产范围、面积、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经营房产实际移交面积与本文件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房屋移交

1、受让方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尽快完成相关证照办理、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等。

2、 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如不能满足后期经营需要, (略) (略) 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 (略) 承担,改造后的产权无 (略) 有,运营期满后无偿交还转让方。

(三)物业管理

1、运营期内,受让方服从原有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费为3/㎡,费用自理。

2、运营期内,经营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 (略) (略) )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但非受让方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

3、运营期内,全部经营资产公共设施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由受让方安排专人负责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转让方协助。

4、受让方应积极 (略) 在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车辆秩序;受让方须遵循统一的物业管理规定,符合整体规划,配合文明创建,自觉接受属 (略) 门、 (略) 门、转让方及物业的监督检查;在租赁期内,受 (略) 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在项目内任何公共区域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项目、转让方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各种图像。否则视同受让方违约。

(四)运营管理

1、运营期内,受让方负责经营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受让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单与商业综合体有关的费用,也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承担的水、电费 (略) (略) 分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转让方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2、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运营费用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运营期内,受让方对 (略) 统一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 (略) 市的相关约定,施工方案或装修计划书面报转让方同意并报 (略) 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修、装潢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略) 办理。经营资产的装修、装潢、改造工 (略) (略) 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受让方应立即恢复原状。受让方装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损坏转让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 (略) 有改造装修无 (略) 有,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4、意向受让方在装修前必 (略) 门的许可,必须经消防验收后才能营业。运营期内及装修、装潢、改造期间,受让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

5、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房产。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可无条件收回房产,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转让方同意后,受 (略) 局部招商,受让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受让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转让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受让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标的物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转让方备案。运营期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须 (略) 协调解决。转让方有权对 (略) 检查, (略) 和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转让方检查的,或受让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转让方备案的,均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与受让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受让方须承诺配 (略) 在地开发区、社 (略) 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

(五)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 (略) 门处理。

转让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首年租金为中标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较上一年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运营费用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转账支付,下一期运营费用须提前15日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首期转让费一并转账支付。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交易方式

本项目共三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可缴纳多份保证金选择参与多个标的的资格审查及竞价,但最多仅能受让2个标的。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 (略) , (略) 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开启各个标的一次性报价单的顺序,并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略)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确定开启报价单顺序

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截止时间后,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开启报价单的顺序。项目负责人组织抽签,现场监督人员将写有标的1至标的3标识的抽签号向各意向受让方展示并放至抽签箱中。由 (略) 抽签,抽取的第一个签号即为第一个开启报价单的标的号,以此类推。抽签完毕后,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项目开启报价单顺序表签字确认。各意向受让方如对抽签程序有异议的须及时反馈,逾期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该项 (略) 按规定对本项目意向受让方的资格 (略) 统一审查。 (略)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 (略) 审查,如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资格 (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 (略) 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 (略) 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 (略) ,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可能询标,以及等待一次性报价单开启。

第三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依据开启报价单 (略) 监督人员依次开启一次性报价单。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抽签顺序1对应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报价, (略) 对报 (略) 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受让方的 (略) 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抽签顺序1对应标的的受让方。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受让方;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如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 (略) 。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受让方签到表 (略) 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 (略) 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开启报价单及确定受让方按抽签顺序1 (略) 。如某意向受让方参与多个标的竞价并按照抽签顺序已被确定为2个标的的受让方,则后续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再开启宣读。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

十一

竞价保 (略) 置

(略) 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省农村综 (略) ; (略) : (略) 合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并至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区 (略) 公 (略) 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 (略) 省农村综 (略) 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受让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如意向受让方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3项)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 (略) 省农村综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略) 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五)意向受让方持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

 

(六)经营面积不低于500㎡的教育机构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

1、与上述《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的影印件或复印件。

注: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房屋产权证明权利人须为意向承租方本单位或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若上述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无法体现经营面积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甲方出具证明 (略) (略) 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意向受让方聘用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教师不得少于6人的证明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与聘用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意向受让 (略) 保的证明材料。

2、 (略) (略) 持有的教师资格证。

注: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① (略) (略) 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扫描件);② (略) 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③经意向受让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 (略) 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略) 确认。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报价单(报价单需按《转让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附件6),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封装。

十三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封装:意向 (略) 提交的三份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格式见附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意向方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可只准备一份资格审查材料,但须 (略) 报标的编号。

 

二、报价单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一次性报价单份数应与意向受让的标的数量相符,每个标的对应一份报价单(正本)。

(二)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三)封装:每个标的的报价单须单独封装,包装上须标注“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 标的   )报价单”字样(格式见附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一)送达时间: (略) 时间 201842410:30--11:0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送达地点: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略) 公 (略) 三楼19号开标室;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52;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39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及转让方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第一年首月转让费用10%的标准一次性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

(4) (略) 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 (略) 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 (略) 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十八

其他说明

(一)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省农村综 (略) 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 (略) 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省农村综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十九

(略)

现场踏勘

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652室)


 

 

(略) 省农村综 (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2018NBCJ0009)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 (略) )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以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我方为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略) 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 (略) 承担。

单位全称:                                       

(略) :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 (略) 省农村综 (略)

 

(略) 表示完全响应, (略) 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公告》(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 (略) 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 (略) 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 (略) 及所附经营权转让合 (略) 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附件5:报价单封面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项目标的  

(项目编号:2018NBCJ0009)

报价单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6: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略) 顺园C幢商业楼经营权转让(教育机构)

项目编号

2018NBCJ0009

项目标的

 

意向受让方全称     

 

最终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注: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投标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 (略) 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附件7:

 

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产提供给乙方作为          经营使用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营房产及其附件的地址、面积、用途、现状

1          座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结构为          ,该经营房产用途为             

2、房产使用用途:

                                                                     

第二条 :经营房产使用期限

运营房产使用期限共     年,甲方自            日起将经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收回。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用装潢期            月(            日至           日)。

第三条:运营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首年运营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递增情况 :                    。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运营费用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清首期费用,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 (略) :       ,单位:        ,账号:       )。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首次使用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与首期费用一并支付。

2、如乙方经营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运营费用后,应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经营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转让期限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转让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经营房产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数字电视、 (略) 络、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应予以结清。

第六条:房屋收回

1、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转让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 (略) 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 (略) 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 (略) 有,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乙方同时应结清房产使用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 (略) 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 (略) 有费用。

5、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维护

1、房屋使用期间,乙方对 (略) 统一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 (略) 市相关规定施工,工方案或装修计划书面报甲方同意并报 (略) 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修、装潢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 (略) 办理。经营资产的装修、装潢、改造工 (略) (略) 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乙方应立即恢复原状。乙方装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损坏转让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 (略) 有改造装修无 (略) 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2、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经营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 (略) 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 (略) 于安全适用状态,转让期内,经营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经营 (略) (略) )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但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   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 (略) 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 (略) 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运营费用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 (略) 需房屋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经营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经营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7、合同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营费用及承担各项费用, (略) 期内经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单与房屋经营用途有关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的水、电费 (略) (略) 分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甲方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3、乙方 (略) 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略) 门对房屋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运营期内,全部经营资产公共设施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由受让方安排专人负责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转让方协助。

7。运营期内,由乙方负责物业管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范围包括运 (略) 分、 (略) , (略) 不可从事摆设摊 (略) 为。乙方在运营期间对第三方造成侵害,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8、运营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房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无条件收回房产,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甲方同意后, (略) 局部招商,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乙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转让标的对应房产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甲方备案。招商面积的租金及费用交付义务,仍由乙方承担。运营期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略) 协调解决。甲方有权对 (略) 检查, (略) 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甲方检查的,或乙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甲方备案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经营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经营 (略) 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的,乙方经营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结算运营费用及各项费用,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经营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 (略) 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 (略) 搬离: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达   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整体转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整体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托管经营;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 (略) 为的;

6、逾期   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7、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建乱搭。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 (略) 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经营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第1项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第2项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5、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 (略) 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3、经营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经营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经营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 (略) 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如甲方不再转让房产对应的经营权,甲方在经营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经营期满30日内将经营房产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甲方继续对 (略) 经营权转让,乙方若愿意继续经营,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转让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房产的经营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 (略) 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 (略)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 (略) 市公共资 (略) 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略) 门备案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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