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本新干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3.5%股权招标公告
西本新干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3.5%股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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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本新 (略) * .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转让比例 | * .5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方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西本新 (略) 全部股权,对应认缴与实缴资本均为 * 0万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 * 万元保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 (略) 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 (略) 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 (略) 出具产权交 (略) 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3) 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述的任何 * 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4)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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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本新 (略) * .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转让比例 | * .5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方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西本新 (略) 全部股权,对应认缴与实缴资本均为 * 0万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 * 万元保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 (略) 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 (略) 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 (略) 出具产权交 (略) 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3) 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述的任何 * 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4)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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