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土网挂字〔2018〕41号
益土网挂字〔2018〕41号
益 阳 市
(略)
(略) 挂字〔 * 〕 * 号
经 (略) 、 (略) 人民政府批准,南 (略) 、桃江 (略) 决定在 (略) (略) 上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 (略) 市公 (略) 组织实施, (略) 如下:
* 、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 人:南 (略) 、桃江 (略)
挂 牌 人: (略) 市公 (略)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以西, (略) 路以北,土地 * 至:北临居民线,南临待建地块,西临待建地块,东临水渠 |
* 9. * 平方米(约 * .4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1.9;绿地率:≤ * % |
*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工业园区 (略) 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与 (略) ,土地 * 至:北临待建地块,南临 (略) 路,西临待建地块,东临水渠 |
* 4. * 平方米(约 * .4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居比≤2:8)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1;绿地率:≥ * %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工业园区 (略) 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南洲镇 * 都山路与 (略) ,土地 * 至:东临待建地块,南临水渠,西临实靠实,北临百川路 |
* 7.0平方米(约 * . * 亩) |
商居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8;绿地率:≥ * % 商居比: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百分之十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南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南洲镇沿湖路与 (略) ,土地 * 至: (略) 路,南临 * 香路,西临沿湖路,北临待建地块 |
* 2. * 平方米(约 * . * 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8;绿地率:≥ * % 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百分之十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南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桃让(挂) * 号 |
(略) 鸬鹚渡镇 (略) 路(原S * 线)南侧 |
* . * 平方米(1. * 亩) |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
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2.5;用地面积: * . * 平方米;容积率:1.0<FAR≤7.0;建筑密度:≤ * % |
住宅 * 年,商业 * 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挂牌成交时土地现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桃让(挂) * 号 |
(略) 浮邱山乡毛家桥村(S * 东侧) |
* . * 平方米(3. * 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率:FAR≤2.0;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
* |
红线内无拆迁,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浮邱山乡人民政府负责按挂牌成交时土地现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 、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 * 日 至 * 日。
2、挂牌出让时间: * 日8时至 * 年1 月 * 日 * 时(每 * 宗地向后顺延 * 分钟)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年 1月 * 日 * 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1 月 * 日 *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 、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 (略) 市公 (略) 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 (略) 上挂牌竞价的唯 * 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 *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点击“ (略) 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 (略) (略) (略) (略) 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我要出价” (略) 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 (略) 。
3、竞买 (略) 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 、其它事项
1、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补偿费(仅 (略) * (挂)字-K * 、K * 、K * 、K * ) (略) 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 (略) 网 、 (略) 公共资 (略) , (略) 日报等媒体发布。
* 、参与竞买特别条款:竞买人参加 (略) * (挂)字-K * 号、K *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拆 (略) 置的布署和本次挂牌出 (略) 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 (略) 门确定的地块最高容积率核算的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 * %的住宅建筑(即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地块用地面积×3.8× * %)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月内将 (略) 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3、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①安置房建设按 (略) (略) 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组织工程建设,建筑质量 (略) 合格工程标准。
②安置房在交付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向业主提供每套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③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或业主要求及时组织维修,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小区配套应达到排水通畅,供电、供水、供气到户,业主开户即可用。 (略) 分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全。
4、保证金及其退还要求
①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缴纳 * 万元保证金。
②保证金分 * 期退还,即:第 * 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 * %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 * 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 * %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 * 期在安置用房验收合格,达到参与竞买特别条款第3条“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略) 有条件后,在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
* 、联系方式
(略) 市公 (略) 国土资源交易科 * - 点击查看>> (陈先生 黄女士)
南 (略) 土地利用股 * - 点击查看>> (余先生 点击查看>> 程女士 点击查看>> )
南 (略)
桃江 (略) (略) 市公 (略)
* 年 * 月 * 日
益 阳 市
(略)
(略) 挂字〔 * 〕 * 号
经 (略) 、 (略) 人民政府批准,南 (略) 、桃江 (略) 决定在 (略) (略) 上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 (略) 市公 (略) 组织实施, (略) 如下:
* 、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 人:南 (略) 、桃江 (略)
挂 牌 人: (略) 市公 (略)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以西, (略) 路以北,土地 * 至:北临居民线,南临待建地块,西临待建地块,东临水渠 |
* 9. * 平方米(约 * .4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1.9;绿地率:≤ * % |
*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工业园区 (略) 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与 (略) ,土地 * 至:北临待建地块,南临 (略) 路,西临待建地块,东临水渠 |
* 4. * 平方米(约 * .4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居比≤2:8)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1;绿地率:≥ * %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工业园区 (略) 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南洲镇 * 都山路与 (略) ,土地 * 至:东临待建地块,南临水渠,西临实靠实,北临百川路 |
* 7.0平方米(约 * . * 亩) |
商居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8;绿地率:≥ * % 商居比: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百分之十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南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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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略) * (挂)字-K * 号 |
本宗地位于 (略) 南洲镇沿湖路与 (略) ,土地 * 至: (略) 路,南临 * 香路,西临沿湖路,北临待建地块 |
* 2. * 平方米(约 * . * 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3.8;绿地率:≥ * % 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百分之十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南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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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 万元或者 *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桃让(挂) * 号 |
(略) 鸬鹚渡镇 (略) 路(原S * 线)南侧 |
* . * 平方米(1. * 亩) |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
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2.5;用地面积: * . * 平方米;容积率:1.0<FAR≤7.0;建筑密度:≤ * % |
住宅 * 年,商业 * 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挂牌成交时土地现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桃让(挂) * 号 |
(略) 浮邱山乡毛家桥村(S * 东侧) |
* . * 平方米(3. * 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率:FAR≤2.0;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
* |
红线内无拆迁,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由 (略) 浮邱山乡人民政府负责按挂牌成交时土地现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 |
*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 |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 、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 * 日 至 * 日。
2、挂牌出让时间: * 日8时至 * 年1 月 * 日 * 时(每 * 宗地向后顺延 * 分钟)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年 1月 * 日 * 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1 月 * 日 *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 、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 (略) 市公 (略) 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 (略) 上挂牌竞价的唯 * 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 *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点击“ (略) 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 (略) (略) (略) (略) 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我要出价” (略) 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 (略) 。
3、竞买 (略) 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 、其它事项
1、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补偿费(仅 (略) * (挂)字-K * 、K * 、K * 、K * ) (略) 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 (略) 网 、 (略) 公共资 (略) , (略) 日报等媒体发布。
* 、参与竞买特别条款:竞买人参加 (略) * (挂)字-K * 号、K *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拆 (略) 置的布署和本次挂牌出 (略) 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 (略) 门确定的地块最高容积率核算的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 * %的住宅建筑(即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地块用地面积×3.8× * %)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月内将 (略) 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3、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①安置房建设按 (略) (略) 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组织工程建设,建筑质量 (略) 合格工程标准。
②安置房在交付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向业主提供每套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③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或业主要求及时组织维修,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小区配套应达到排水通畅,供电、供水、供气到户,业主开户即可用。 (略) 分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全。
4、保证金及其退还要求
①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缴纳 * 万元保证金。
②保证金分 * 期退还,即:第 * 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 * %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 * 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 * %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 * 期在安置用房验收合格,达到参与竞买特别条款第3条“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略) 有条件后,在 * 个工作日内退还 * %。
* 、联系方式
(略) 市公 (略) 国土资源交易科 * - 点击查看>> (陈先生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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