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股权转让
51%股权转让
项目名称 |
(略) 长隆 (略) *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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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XCQJY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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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期 |
* 年2月 * 日- * 年4月 * 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年2月 * 日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 . * 万元 |
是否涉及债权转让 |
否 |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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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长隆 (略) |
(略) 业 |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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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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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略)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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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3号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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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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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汽车租赁;汽车和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保险代理服务; (略) 、 (略) 、 (略) 、 (略)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网络技术开发、 (略)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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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
法定代表人 |
罗秋瑛 |
|
经营规模 |
小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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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MA5KA * A8M |
|
职工人数 |
职工人数 * 人,其中在职普通职工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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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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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略) 市 (略) |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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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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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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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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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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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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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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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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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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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3月 * 日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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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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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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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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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略) 中天银房地产土地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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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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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年3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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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中天银评字[ * ]第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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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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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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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 . * |
负债 |
* .5 |
净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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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 . * |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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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长隆 (略) * %股权。 (略) 长隆 (略) (以下简称:“长隆公司”)于 * 年 * 月 * 日注册成立,由 (略) (略) (以下简称“广达公司”)及 (略) 市 (略) (以下简称“鑫庆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 万元人民币,位于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3号C区。经营范围为 * 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汽车租赁;汽车和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保险代理服务; (略) 、 (略) 、 (略) 、 (略)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网络技术开发、 (略) 、技术服务。 长隆公司目前主要对位 (略) 大道与 (略) (略) 及配套 (略) 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查阅。 重大事项披露: 1、长隆公司名下无土地、 房屋等资产, 也并无重大负债情况。 2、长隆公司董事长、 (略) 章程双方委派兼职,共有职工 * 名,其中在职的普通员工共8名。股权转让实现后,由广达公司安排的兼职 (略) 相关职务, 办理变更, (略) 转 (略) 资产和负债以及在职普通员工(含应付职工的工资、 保险等各种费用)。 3、受 (略) (略) 有合同和协议,并 (略) (略) 相关协议。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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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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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1号C区 * 座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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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胜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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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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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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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业 |
(略)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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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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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中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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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权(股)权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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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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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门名称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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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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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类型及文号 |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 * ]第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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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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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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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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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2、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 * 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转、受让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购买标的企业国有股权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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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 *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 万元); 2.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应从 (略) 经营管理、 (略) 业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4.须出具挂牌期间拥有 * 万 (略) 资金证明; 5.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以工商登记是否被列为异常企业为准); 6. (略) 股权后 (略) (略) (略) 有合同和协议。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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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需提供材料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跳出格式版本填写);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人民币 * 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点击查看>> )查询报告; 6. (略) 门关于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受让保证金交款凭证扫描件;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第5点 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外,其他材料直接原件扫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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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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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 年4月 *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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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1、 (略) 期内, (略) 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 (略) 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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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 (略) 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 * 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 (略) 为之 * 的, (略) 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 (略) 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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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附件名称 附件1:《股权转让合同》 附件2:《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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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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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略) 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意向受让方在收 (略) 发出《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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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略) 联系人 |
彭先生 |
(略) 联系电话 |
|
项目报名联系 |
彭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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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
* 、交易须知 |
第 * 条 (略) 联 (略) ( (略) )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本所对公开挂牌转让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本所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 (略) 对标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 (略) 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第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保证金(挂牌期间 (略) 站报名时交纳); * 、意向受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第十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 (略) 要求的金额交纳保证金(挂牌期间 (略) 站报名时交纳)。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 第十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的 (略) 受让资格审核。 若受让资格未被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未被确认资格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 * 条 涉及单宗资产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当所有标的均无人出价时,意向受让方均无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当其中 * 个标的有人出价时, (略) 期限截止前,均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的报名。 第十 * 条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追加保证金,但已交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之和不得超 (略) 保证金的总额。意向受让方追加保证金成功的,本所视为其自 (略) 分保证金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增加报名标的。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受让。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受让方交纳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要求的竞 (略) 上竞价。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 * 十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 * 十 *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成功受让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由意 (略) 承担。 第 * 十 * 条 因意向受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受让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本所有权暂缓竞价活动: * 、竞价平台 (略) 络、 (略) 网络出现故障的; *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 、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 、 (略) 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转 (略) 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 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所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 *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 * 十 * 条 意向 (略)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应根据公 (略) (略) 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 * 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时,视为交易成功。 第 * 十 * 条 (略) (略) 置。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 * 十条 本所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本所在收到转让方有关函件后 * 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本所按照《 (略) 联 (略) 交易规则》 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 十 *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长隆 (略) *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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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XCQJY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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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期 |
* 年2月 * 日- * 年4月 * 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年2月 * 日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 . * 万元 |
是否涉及债权转让 |
否 |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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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长隆 (略) |
(略) 业 |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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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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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略)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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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3号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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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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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汽车租赁;汽车和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保险代理服务; (略) 、 (略) 、 (略) 、 (略)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网络技术开发、 (略)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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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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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秋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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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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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MA5KA * A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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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职工人数 * 人,其中在职普通职工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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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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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略) 市 (略) |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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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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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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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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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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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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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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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3月 * 日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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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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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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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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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略) 中天银房地产土地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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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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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年3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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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中天银评字[ * ]第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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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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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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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 . * |
负债 |
* .5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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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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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长隆 (略) * %股权。 (略) 长隆 (略) (以下简称:“长隆公司”)于 * 年 * 月 * 日注册成立,由 (略) (略) (以下简称“广达公司”)及 (略) 市 (略) (以下简称“鑫庆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 万元人民币,位于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3号C区。经营范围为 * 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汽车租赁;汽车和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保险代理服务; (略) 、 (略) 、 (略) 、 (略)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网络技术开发、 (略) 、技术服务。 长隆公司目前主要对位 (略) 大道与 (略) (略) 及配套 (略) 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查阅。 重大事项披露: 1、长隆公司名下无土地、 房屋等资产, 也并无重大负债情况。 2、长隆公司董事长、 (略) 章程双方委派兼职,共有职工 * 名,其中在职的普通员工共8名。股权转让实现后,由广达公司安排的兼职 (略) 相关职务, 办理变更, (略) 转 (略) 资产和负债以及在职普通员工(含应付职工的工资、 保险等各种费用)。 3、受 (略) (略) 有合同和协议,并 (略) (略) 相关协议。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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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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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市 (略) 区大旺路1-1号C区 * 座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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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胜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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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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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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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业 |
(略)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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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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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中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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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权(股)权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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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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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门名称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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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百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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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类型及文号 |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 * ]第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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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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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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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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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2、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 * 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转、受让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购买标的企业国有股权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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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 *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 万元); 2.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应从 (略) 经营管理、 (略) 业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4.须出具挂牌期间拥有 * 万 (略) 资金证明; 5.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以工商登记是否被列为异常企业为准); 6. (略) 股权后 (略) (略) (略) 有合同和协议。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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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需提供材料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跳出格式版本填写);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人民币 * 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点击查看>> )查询报告; 6. (略) 门关于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受让保证金交款凭证扫描件;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第5点 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外,其他材料直接原件扫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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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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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 年4月 *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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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1、 (略) 期内, (略) 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 (略) 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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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 (略) 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 * 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 (略) 为之 * 的, (略) 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 (略) 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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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附件名称 附件1:《股权转让合同》 附件2:《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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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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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略) 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意向受让方在收 (略) 发出《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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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略) 联系人 |
彭先生 |
(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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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联系 |
彭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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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
* 、交易须知 |
第 * 条 (略) 联 (略) ( (略) )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本所对公开挂牌转让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本所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 (略) 对标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 (略) 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第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保证金(挂牌期间 (略) 站报名时交纳); * 、意向受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第十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 (略) 要求的金额交纳保证金(挂牌期间 (略) 站报名时交纳)。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 第十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的 (略) 受让资格审核。 若受让资格未被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未被确认资格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 * 条 涉及单宗资产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当所有标的均无人出价时,意向受让方均无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当其中 * 个标的有人出价时, (略) 期限截止前,均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的报名。 第十 * 条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追加保证金,但已交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之和不得超 (略) 保证金的总额。意向受让方追加保证金成功的,本所视为其自 (略) 分保证金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增加报名标的。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受让。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受让方交纳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要求的竞 (略) 上竞价。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 * 十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 * 十 *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成功受让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由意 (略) 承担。 第 * 十 * 条 因意向受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受让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本所有权暂缓竞价活动: * 、竞价平台 (略) 络、 (略) 网络出现故障的; *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 、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 、 (略) 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转 (略) 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 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所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 *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 * 十 * 条 意向 (略)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应根据公 (略) (略) 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 * 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时,视为交易成功。 第 * 十 * 条 (略) (略) 置。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 * 十条 本所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本所在收到转让方有关函件后 * 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本所按照《 (略) 联 (略) 交易规则》 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 十 *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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