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股权及相关债权
6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国电石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国 (略)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9.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 %股权挂牌价为 * . * 万元, (略) 分的挂牌价为 * 6. 点击查看>> 万元(截至 * 日,国电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 * 0万元;国电 (略) 石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 * 6. 点击查看>> 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 (略) 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占用土地为租 (略) 有限公司 (略) 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本次转让范围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另外, (略) 房屋建筑物均尚未取得房产证。 3、标的企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 (略) 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本金 * 0万元,租赁期限为自 * 日起至 * 日。截止 * 日,租赁本金是1. * 亿元。 4、标的企业向 (略) (略) 石 (略) 借款 * 0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标的企业电费收费权质押。 5、标的企业 (略) (略) (略) 借款 * 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标的企业电费收费权质押。 6、 (略) 期间,标的企业 (略) 需或有继续 (略) 借款的需要,具体金额以后续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预计不超过 * 万元。 7、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已审议并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标的企业职工由转让方负责安置。 8、标的企 (略) 使优先购买权,须按照《北 (略) 企业国有产 (略) 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略) 内行 (略) 行使优先购买权。 9、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 、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 (略) 全面尽职调查。以上事项及其他未披露事项,由意向受让方 (略) 全面了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 * 万元 (略) 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仅有原股东参与受让,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2)受让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 * 日之后标的企业 (略) 需向转让方或相关方借款,受让方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替标的企业偿还借款,具体金额以借款协议为准;(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 (略) 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成为受让方并完成工商变更后放 (略) 有权利主张;(5)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 (略) 的保证金;(6)当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 (略) 为时,意向受让方同意转 (略) 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挂牌期间任 * 时间点不低于转 (略) 存款资信证明(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同 * 时点)。 6、本项目与国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简称“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必须同时受让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 (略) 权不受此条限制)。若本项目与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中任何 * 宗项目产生未能签署交易合同等导致交易 (略) 的相关事项,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两宗转让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亦不接受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参与受让。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国电石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国 (略)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9.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 %股权挂牌价为 * . * 万元, (略) 分的挂牌价为 * 6. 点击查看>> 万元(截至 * 日,国电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 * 0万元;国电 (略) 石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 * 6. 点击查看>> 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 (略) 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占用土地为租 (略) 有限公司 (略) 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本次转让范围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另外, (略) 房屋建筑物均尚未取得房产证。 3、标的企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 (略) 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本金 * 0万元,租赁期限为自 * 日起至 * 日。截止 * 日,租赁本金是1. * 亿元。 4、标的企业向 (略) (略) 石 (略) 借款 * 0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标的企业电费收费权质押。 5、标的企业 (略) (略) (略) 借款 * 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标的企业电费收费权质押。 6、 (略) 期间,标的企业 (略) 需或有继续 (略) 借款的需要,具体金额以后续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预计不超过 * 万元。 7、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已审议并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标的企业职工由转让方负责安置。 8、标的企 (略) 使优先购买权,须按照《北 (略) 企业国有产 (略) 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略) 内行 (略) 行使优先购买权。 9、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 、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 (略) 全面尽职调查。以上事项及其他未披露事项,由意向受让方 (略) 全面了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 * 万元 (略) 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仅有原股东参与受让,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2)受让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 * 日之后标的企业 (略) 需向转让方或相关方借款,受让方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替标的企业偿还借款,具体金额以借款协议为准;(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 (略) 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成为受让方并完成工商变更后放 (略) 有权利主张;(5)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 (略) 的保证金;(6)当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 (略) 为时,意向受让方同意转 (略) 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挂牌期间任 * 时间点不低于转 (略) 存款资信证明(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同 * 时点)。 6、本项目与国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简称“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必须同时受让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 (略) 权不受此条限制)。若本项目与 (略) 太阳能转让项目中任何 * 宗项目产生未能签署交易合同等导致交易 (略) 的相关事项,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两宗转让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亦不接受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参与受让。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