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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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5.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 %股权挂牌价为1 * 万元( (略) (略) 转让标的企业 * %股权对应的挂牌价为1 * 万元,山 (略) 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 * %股权对应的挂牌价为 * 万元); (略) 分的挂牌价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略) 持有的债权金额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山 (略) 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金额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 (略) 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 (略) (略) 关联企业债务本金共计 * 万元, (略) (略) 的关联企业委托 (略) (略)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 并收回上述债权。 3、因标的企 (略) 需,评估基准日之后,转让方山 (略) 有限公司、 (略) (略) 及其关联企业与标的企业仍有债权债务发生。 4、《资产评估报告》 (略) ,提请投资人关注。 5、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6、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 (略) 全面尽职调查。以上事项及其他未披露事项,由意向受让方 (略) 全面了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替标 (略) 欠转让方 (略) (略) 关联企业共计 * 万元的债务,并支付至 (略) (略) 的指定账户,上述债务的偿还,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之 * ;③受让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④ (略) 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委托 (略) ,对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新 (略) 审计,(预计到 * 年5月底,新增债务为人民币 * 万元,具体数额以审计为准),且受让方须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与山 (略) 有限公司、 (略) (略) 及其关联企 (略) 债务及利息,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承诺在偿还该笔债务及利息后,再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⑤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 (略) 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放 (略) 有权利主张;⑥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 (略) 的保证金。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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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5.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 %股权挂牌价为1 * 万元( (略) (略) 转让标的企业 * %股权对应的挂牌价为1 * 万元,山 (略) 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 * %股权对应的挂牌价为 * 万元); (略) 分的挂牌价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略) 持有的债权金额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山 (略) 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金额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 (略) 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 (略) (略) 关联企业债务本金共计 * 万元, (略) (略) 的关联企业委托 (略) (略)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 并收回上述债权。 3、因标的企 (略) 需,评估基准日之后,转让方山 (略) 有限公司、 (略) (略) 及其关联企业与标的企业仍有债权债务发生。 4、《资产评估报告》 (略) ,提请投资人关注。 5、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6、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 (略) 全面尽职调查。以上事项及其他未披露事项,由意向受让方 (略) 全面了解。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替标 (略) 欠转让方 (略) (略) 关联企业共计 * 万元的债务,并支付至 (略) (略) 的指定账户,上述债务的偿还,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之 * ;③受让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④ (略) 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委托 (略) ,对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新 (略) 审计,(预计到 * 年5月底,新增债务为人民币 * 万元,具体数额以审计为准),且受让方须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与山 (略) 有限公司、 (略) (略) 及其关联企 (略) 债务及利息,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承诺在偿还该笔债务及利息后,再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⑤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 (略) 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放 (略) 有权利主张;⑥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 (略) 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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