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辰新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辽宁北辰新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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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国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完成后,原股 (略) (略) * . * %股权无 (略) (略) 电 (略) 有限公司, (略) 内部决议。 2、其余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 万元的交易保 (略) 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略) 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应 * 次性 (略) 指定账户。② (略)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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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国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完成后,原股 (略) (略) * . * %股权无 (略) (略) 电 (略) 有限公司, (略) 内部决议。 2、其余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 万元的交易保 (略) 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略) 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应 * 次性 (略) 指定账户。② (略)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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