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液压校直机
钢管液压校直机
项目编号 | GR * SC 点击查看>> -2 |
---|---|
项目名称 | 钢管液压校直机(GXJ- * TA/ * M)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川安吉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 、根据川中联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中联恒通评资字( * )第 * 号): 除评估明细表编号9号和 * 号( (略) 配电柜,规格型号:GGD, (略) 家: (略) )外,其余设备在计提折旧时是以设备启用时间为基准,使得同批次近似设备原值相近但 (略) 分差异,因此对评估中的增减值分析产生影响。 * 、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披露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为参考,标的实 (略) (略) 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地点为: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巴尔玛工业园内 * 川 (略) 。 * 、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内, (略) 资产的拆除、搬迁、装卸、清场工作。受让方 (略) 区区域无条件 (略) 区相关规定。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 、拆除上述资产 (略) 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 (略) 经济和法律责任。 * 、意向受让方若需 (略) 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 (略) 查证。意向 (略) 查证标的物后,须 (略) 签订《 (略) 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 (略) 确认(盖章确认)。凭《 (略) 踏勘确认书》 (略) 报名参与受让。 现场踏勘联系人:鞠艳,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 (略) 承受,转让方免责。 * 、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 (略) 瑕疵, * 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 (略) 负责。 * 、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 ,详见川中联 (略) ( 川中联恒通评资字( * )第 * 号)。 十 * 、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
项目编号 | GR * SC 点击查看>>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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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钢管液压校直机(GXJ- * TA/ * M)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川安吉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 、根据川中联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中联恒通评资字( * )第 * 号): 除评估明细表编号9号和 * 号( (略) 配电柜,规格型号:GGD, (略) 家: (略) )外,其余设备在计提折旧时是以设备启用时间为基准,使得同批次近似设备原值相近但 (略) 分差异,因此对评估中的增减值分析产生影响。 * 、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披露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为参考,标的实 (略) (略) 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地点为: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巴尔玛工业园内 * 川 (略) 。 * 、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内, (略) 资产的拆除、搬迁、装卸、清场工作。受让方 (略) 区区域无条件 (略) 区相关规定。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 、拆除上述资产 (略) 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 (略) 经济和法律责任。 * 、意向受让方若需 (略) 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 (略) 查证。意向 (略) 查证标的物后,须 (略) 签订《 (略) 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 (略) 确认(盖章确认)。凭《 (略) 踏勘确认书》 (略) 报名参与受让。 现场踏勘联系人:鞠艳,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 (略) 承受,转让方免责。 * 、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 (略) 瑕疵, * 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 (略) 负责。 * 、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 ,详见川中联 (略) ( 川中联恒通评资字( * )第 * 号)。 十 * 、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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