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民收费站1-2层办公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原任民收费站1-2层办公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转让标的名称 |
(略) 市 (略) 1-2层办公房产 |
|||||
项目编号 |
XS * HL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略) 在区域 |
(略) 市 |
标的类型 |
房地产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地理位置 |
(略) 市任民镇 (略) 村G * K * + (略) |
||||
权证编号 |
黑(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
建筑结构 |
混合 |
建成年份 |
* 年 |
|||
房屋层数 |
2层 |
建筑面积 |
* . * 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公路用地/办公 |
目前用途 |
闲置 |
|||
地类(用途) |
公路用地/办公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其它 |
使用权面积 |
* .3平方米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
* 日止 |
|
|
|||
其他 |
1. 转让标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 (略) 省 (略) 养路总段。
2. 转让标的为 * 年由“黑 (略) 明沈公路明水至任民 (略) ”监督建造,于 * 年 * 月建成后移交给“ (略) 养路总 (略) ”投入使用, * (略) 撤消后,于 * 日交由明水养路段负责看管与管理,明水养路段接管后共支付看护费、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 * 万余元。转让成交后, (略) 支付各项代付费用人民币 * 万元。
3. 转让标的包括附属的锅炉房 * 间, (略) 。
4. 转让标的目前闲置,室内水、电已停,暖气片已拆除,内墙体有墙皮脱落,室内有漏水状况。
5. 转让标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转让方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标的图片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期限 |
自成交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
||||
用途要求 |
养老、健康、旅游产业等 |
|||||
价款支付要求 |
* 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方式 |
(略) 支付; (略) 支付;银行柜台转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1%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 (略) 账户。
4. 转让标的 (略) 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承担。
5. 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 (略) 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 * 日 * : * 时前, (略) 上会员注册时绑定的本人(单位) (略) 卡, (略) 支付、 (略) (略) 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全额汇入交易 (略) 账户。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 (略) 账户,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
|||||
处置方式 |
1.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
2. 意向受让方未受让标的的,交易机构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不计息)按原渠道退还到意向 (略) 账户。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转让标的
产权单位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省 (略) 养路总段 |
||||
注册地 |
(略) 市利民开发区黑大公路东、 (略) |
|||||
经济类型 |
事业法人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 |
|||||
(略)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省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略) 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 * 十 * 次) |
|||||
资产评估 |
评估值 |
* . * 万元 |
||||
评估机构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信息公告 |
信息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公告媒体名称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转让标的展示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展示地点 |
(略) 市任民镇 (略) 村G * K * + (略) |
|||||
联系人信息 |
李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自由报价期 |
* 日 * : * - * 日 * : * |
|||||
延时报价周期 |
* 秒 |
|||||
报价阶梯 |
* 0元 |
|||||
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联 (略) 竞买人条款》、《会员注册须知》等要求(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规则”处,进入查看),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及规则。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 (略) 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转让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略) 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转让标的产权单位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 * 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相关税费和可能欠费(含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应承担的税费)等 (略) (略) 承担。
(略) 内容由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承担。 |
|||||
附件资料 |
||||||
交易机构 |
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
||||
(略) 门 |
(略) |
项目负责人 |
任先生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机构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转让标的名称 |
(略) 市 (略) 1-2层办公房产 |
|||||
项目编号 |
XS * HL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略) 在区域 |
(略) 市 |
标的类型 |
房地产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地理位置 |
(略) 市任民镇 (略) 村G * K * + (略) |
||||
权证编号 |
黑(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
建筑结构 |
混合 |
建成年份 |
* 年 |
|||
房屋层数 |
2层 |
建筑面积 |
* . * 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公路用地/办公 |
目前用途 |
闲置 |
|||
地类(用途) |
公路用地/办公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其它 |
使用权面积 |
* .3平方米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
* 日止 |
|
|
|||
其他 |
1. 转让标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 (略) 省 (略) 养路总段。
2. 转让标的为 * 年由“黑 (略) 明沈公路明水至任民 (略) ”监督建造,于 * 年 * 月建成后移交给“ (略) 养路总 (略) ”投入使用, * (略) 撤消后,于 * 日交由明水养路段负责看管与管理,明水养路段接管后共支付看护费、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 * 万余元。转让成交后, (略) 支付各项代付费用人民币 * 万元。
3. 转让标的包括附属的锅炉房 * 间, (略) 。
4. 转让标的目前闲置,室内水、电已停,暖气片已拆除,内墙体有墙皮脱落,室内有漏水状况。
5. 转让标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转让方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标的图片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期限 |
自成交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
||||
用途要求 |
养老、健康、旅游产业等 |
|||||
价款支付要求 |
* 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方式 |
(略) 支付; (略) 支付;银行柜台转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1%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 (略) 账户。
4. 转让标的 (略) 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承担。
5. 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 (略) 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 * 日 * : * 时前, (略) 上会员注册时绑定的本人(单位) (略) 卡, (略) 支付、 (略) (略) 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全额汇入交易 (略) 账户。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 (略) 账户,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
|||||
处置方式 |
1.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
2. 意向受让方未受让标的的,交易机构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不计息)按原渠道退还到意向 (略) 账户。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转让标的
产权单位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省 (略) 养路总段 |
||||
注册地 |
(略) 市利民开发区黑大公路东、 (略) |
|||||
经济类型 |
事业法人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 |
|||||
(略)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省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略) 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 * 十 * 次) |
|||||
资产评估 |
评估值 |
* . * 万元 |
||||
评估机构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信息公告 |
信息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公告媒体名称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转让标的展示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展示地点 |
(略) 市任民镇 (略) 村G * K * + (略) |
|||||
联系人信息 |
李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自由报价期 |
* 日 * : * - * 日 * : * |
|||||
延时报价周期 |
* 秒 |
|||||
报价阶梯 |
* 0元 |
|||||
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联 (略) 竞买人条款》、《会员注册须知》等要求(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规则”处,进入查看),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及规则。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 (略) 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转让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略) 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转让标的产权单位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 * 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相关税费和可能欠费(含转让标的产权单位应承担的税费)等 (略) (略) 承担。
(略) 内容由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承担。 |
|||||
附件资料 |
||||||
交易机构 |
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
||||
(略) 门 |
(略) |
项目负责人 |
任先生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机构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