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874-G1881号)
【皋兰县】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874-G1881号)
(略)
(宗地编号:G * -G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皋兰 (略) 决定公开出让G * ——G * 号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 (略) 之日起 * 日内向皋兰 (略) 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 (略) 如下:
*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县 (略) 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上 (略) 。
* 、 (略) 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向 (略) 市公 (略)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9 月3日 * : * ( (略) 交换到账时间)。
* 、本次国有建设 (略) 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 * 日 * : * 至 * 日 * : * 。
*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 (略) 土地;
2、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 、联 (略) 账户
皋兰 (略)
联 系 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略)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银 (略) : (略) (略)
行 号: * * *
账 号: 点击查看>> 3
(其中“-”为英文状态下短横线)
收款单位: (略) 市公 (略) (略)
皋兰 (略)
(略) 市公 (略) (略)
*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地规划指标 | 供地条件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8平方米 (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 (略) 土地; 3、土地出让条件为完成土地征收补偿, (略) 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的现状地块,宗地内外涉及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均由土 (略) (略) 需费用,土地竞得人负责修建水源村—盐什公路(马家铺—盐什公路段) (略) (略) 堡 * 级公路两条公路,费用均由土 (略) 承担,该两条 * 级公路建成后将土地使用权及道路使用权和管理权无偿移交县政 (略) 门。 4、G * (为G * 地块配建中小学用地)与相应宗地项目 * 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达到学生入学条件后,无偿移交 (略) ; 5、G * 、G * 、G * 号宗地必须根据规划核定配建幼儿园、 (略) 、 (略) (街道级)、 (略) 、 (略) 、室 (略) 地(含老 (略) 地)、老年 (略) ( (略) )、 (略) 、室外健身器材、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 (略) 、 (略) 、小型 (略) 地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设施建成并经法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或县 (略) 门,所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属房屋建筑的,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由县财政组织建设单位、 (略) 联合交接,签订《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确认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6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2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东、南、西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北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6.5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
G * | 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7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3.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平方米(合7.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4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8 | * .8 | 2 |
(略)
(宗地编号:G * -G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皋兰 (略) 决定公开出让G * ——G * 号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 (略) 之日起 * 日内向皋兰 (略) 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 (略) 如下:
*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县 (略) 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上 (略) 。
* 、 (略) 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向 (略) 市公 (略)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9 月3日 * : * ( (略) 交换到账时间)。
* 、本次国有建设 (略) 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 * 日 * : * 至 * 日 * : * 。
*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 (略) 土地;
2、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 、联 (略) 账户
皋兰 (略)
联 系 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略)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银 (略) : (略) (略)
行 号: * * *
账 号: 点击查看>> 3
(其中“-”为英文状态下短横线)
收款单位: (略) 市公 (略) (略)
皋兰 (略)
(略) 市公 (略) (略)
*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地规划指标 | 供地条件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8平方米 (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 (略) 土地; 3、土地出让条件为完成土地征收补偿, (略) 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的现状地块,宗地内外涉及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均由土 (略) (略) 需费用,土地竞得人负责修建水源村—盐什公路(马家铺—盐什公路段) (略) (略) 堡 * 级公路两条公路,费用均由土 (略) 承担,该两条 * 级公路建成后将土地使用权及道路使用权和管理权无偿移交县政 (略) 门。 4、G * (为G * 地块配建中小学用地)与相应宗地项目 * 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达到学生入学条件后,无偿移交 (略) ; 5、G * 、G * 、G * 号宗地必须根据规划核定配建幼儿园、 (略) 、 (略) (街道级)、 (略) 、 (略) 、室 (略) 地(含老 (略) 地)、老年 (略) ( (略) )、 (略) 、室外健身器材、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 (略) 、 (略) 、小型 (略) 地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设施建成并经法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或县 (略) 门,所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属房屋建筑的,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由县财政组织建设单位、 (略) 联合交接,签订《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确认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6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2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东、南、西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北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6.5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
G * | 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7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3.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平方米(合7.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2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 0.4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8 |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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