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略) 置的车辆于 (略) (略) 展示,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 (略) 展示的状 (略) 现状转让和交接,转 (略) 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 ) (略) (略) 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仅供参考。买受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 * (略) 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成交易价款及交易 (略) 车辆交接,并在车辆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的过户,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车退款。
( * )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车辆价款并办完车辆转籍、过户及交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受让方账户。
( * )转让方已对 (略) 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 (略)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 * 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 (略) 维修 (略) 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 * ) (略) 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记录由原车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
( * ) (略) 置车辆的过户由受让方按照国家 (略) 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略) 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 (略) 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保险、年检等相关税费)。转让方无法出具车辆价款发票。
( * )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 (略) 俊 (略) 出具的评估报 (略) 交割。
( * )其他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评估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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