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890-G1895号)
【皋兰县】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890-G1895号)
(略)
(宗地编号:G * -G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皋兰 (略) 决定公开出让G * -G * 号6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 (略) 之日起 * 日内向皋兰 (略) 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 (略) 如下:
*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县 (略) 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上 (略) 。
* 、 (略) 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向 (略) 市公 (略)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9 月 * 日 * : * ( (略) 交换到账时间)。
* 、本次国有建设 (略) 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 * 日 * : * 至 * 日 * : * 。
*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6宗地 (略) 土地;
2、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 、联系方式
皋兰 (略)
联 系 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略)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银 (略) : (略) (略)
行 号: * * *
账 号: 点击查看>> 3
(其中“-”为英文状态下短横线)
收款单位: (略) 市公 (略) (略)
皋兰 (略)
(略) 市公 (略) (略)
*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地规划指标 | 供地条件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北以荒山为界,西、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8.5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6宗地 (略) 土地; 3、本次出让的6宗地供地条件均为已完成集体农用地征 (略) 通平的现状地块。宗地内涉及的占用林草地 (略) 产生费用由土 (略) 承担办理,已确权发证的林草地征收补偿费用均由土 (略) 承担;宗地内外涉及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供热、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及 (略) 、主道路的连接管线、道路均由土 (略) (略) 需费用,土地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修建 (略) X * 石洞至青白石公路水源村至马家铺段公路,公路建成后无偿移交 (略) 门; 4、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规范配建幼儿园、老年 (略) ( (略) )、 (略) 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 (略) (略) (含居委会、 (略) 、残疾人康复室)、 (略) (略) 、室外健身器械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 (略) 、 (略) 或生鲜超市、餐饮设施、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规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公共配建设施建成并经法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或县 (略) 门,所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属房屋建筑的,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由 (略) 门组织建设单位、 (略) 联合交接,签订《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确认书》。机动车停车位按规划相关要求配建。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8.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南以荒山为界 | * 7.7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北以G * 号宗地为界 | * 1.4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2.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以G * 号宗地为界,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9平方米(合8.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略)
(宗地编号:G * -G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皋兰 (略) 决定公开出让G * -G * 号6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 (略) 之日起 * 日内向皋兰 (略) 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 (略) 如下:
*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县 (略) 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上 (略) 。
* 、 (略) 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向 (略) 市公 (略)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9 月 * 日 * : * ( (略) 交换到账时间)。
* 、本次国有建设 (略) 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 * 日 * : * 至 * 日 * : * 。
*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6宗地 (略) 土地;
2、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 、联系方式
皋兰 (略)
联 系 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略)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银 (略) : (略) (略)
行 号: * * *
账 号: 点击查看>> 3
(其中“-”为英文状态下短横线)
收款单位: (略) 市公 (略) (略)
皋兰 (略)
(略) 市公 (略) (略)
*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 * 览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地规划指标 | 供地条件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北以荒山为界,西、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8.5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 * 并竞买项目共计6宗地 (略) 土地; 3、本次出让的6宗地供地条件均为已完成集体农用地征 (略) 通平的现状地块。宗地内涉及的占用林草地 (略) 产生费用由土 (略) 承担办理,已确权发证的林草地征收补偿费用均由土 (略) 承担;宗地内外涉及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供热、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及 (略) 、主道路的连接管线、道路均由土 (略) (略) 需费用,土地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修建 (略) X * 石洞至青白石公路水源村至马家铺段公路,公路建成后无偿移交 (略) 门; 4、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规范配建幼儿园、老年 (略) ( (略) )、 (略) 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 (略) (略) (含居委会、 (略) 、残疾人康复室)、 (略) (略) 、室外健身器械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 (略) 、 (略) 或生鲜超市、餐饮设施、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G * 号宗地根据规划要求,按相关规 (略) (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公共配建设施建成并经法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或县 (略) 门,所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属房屋建筑的,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由 (略) 门组织建设单位、 (略) 联合交接,签订《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确认书》。机动车停车位按规划相关要求配建。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8.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南以荒山为界 | * 7.7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北以G * 号宗地为界 | * 1.4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2.3平方米(合 * .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 * 年 商业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G * | 忠和镇水源村,东以G * 号宗地为界,南、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 | * .9平方米(合8. * 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 * 〕 *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年 | * . * | * . *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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