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刊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
上海书刊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
项目编号 | G * 9SH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总裁办公会议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到产权交易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略) 文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 (略) 价款划至转 (略) 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为准)后,在转让方与意向受 (略) 股权期间, (略) 在自 * 日起的任意自然年度内向转让方的实际分红金额不足人民币3. * 万元(按照“标的公司 * 日经评估净资产总额人民币 * 万元* * %* * %”标准计算),则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于该自然年度的次年 * 月 (略) 向转让方补足。 (2) (略) 持续稳定经营,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为准)起,在转让方和意向受 (略) 股权期间,非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 (略) (略) (略) 持有 (略) 股权。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为准)后, (略) 章程需明确:①非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 (略) 持有 (略) 股权;②标的公司新 (略) 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略) 形式、质押公司股权、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 * 方提供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略) 项目投资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 * 致同意;③ (略) 分别委派1名董事和1名监事;④标的公司应当按期向股 (略) 提供季度、年度以及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⑤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标的公司每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略) 当期经审计的、且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的 *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项目编号 | G * 9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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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总裁办公会议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到产权交易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略) 文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 (略) 价款划至转 (略) 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为准)后,在转让方与意向受 (略) 股权期间, (略) 在自 * 日起的任意自然年度内向转让方的实际分红金额不足人民币3. * 万元(按照“标的公司 * 日经评估净资产总额人民币 * 万元* * %* * %”标准计算),则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于该自然年度的次年 * 月 (略) 向转让方补足。 (2) (略) 持续稳定经营,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为准)起,在转让方和意向受 (略) 股权期间,非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 (略) (略) (略) 持有 (略) 股权。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 (略) 文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为准)后, (略) 章程需明确:①非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 (略) 持有 (略) 股权;②标的公司新 (略) 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略) 形式、质押公司股权、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 * 方提供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略) 项目投资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 * 致同意;③ (略) 分别委派1名董事和1名监事;④标的公司应当按期向股 (略) 提供季度、年度以及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⑤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标的公司每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略) 当期经审计的、且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的 *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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