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川KGV706
1号:川KGV706
项目编号 | GR * SC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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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号:川KGV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5台车辆均由 (略) 委托西南联 (略) (略) (略) 置, (略) 展示的状 (略) 现状转让和移交,转 (略) 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特别提示:川KGV * 无空调压缩机;由于车辆停放 * 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 (略) 置的车辆共计5台,本次车辆已经使用年限较长,运行里程数较大,车况较差,车辆普遍有轻微引擎燃烧机油现象,外观有刮擦,内装饰略显陈旧。 5. (略) 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略) 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内,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 (略) 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相关的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详见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7.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 (略) (略) 备案。 8.本次转让车辆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 (略) 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9.本 (略) 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 * .标的除过户之外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车辆停放地址: (略) 市 (略) 区新桥街( (略) 对面)看车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项目编号 | GR * SC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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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号:川KGV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5台车辆均由 (略) 委托西南联 (略) (略) (略) 置, (略) 展示的状 (略) 现状转让和移交,转 (略) 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特别提示:川KGV * 无空调压缩机;由于车辆停放 * 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 (略) 置的车辆共计5台,本次车辆已经使用年限较长,运行里程数较大,车况较差,车辆普遍有轻微引擎燃烧机油现象,外观有刮擦,内装饰略显陈旧。 5. (略) 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略) 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内,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 (略) 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相关的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详见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7.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 (略) (略) 备案。 8.本次转让车辆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 (略) 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9.本 (略) 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 * .标的除过户之外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车辆停放地址: (略) 市 (略) 区新桥街( (略) 对面)看车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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