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劳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9.375%股权
北京北劳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9.375%股权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略) 北 (略) 9.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劳动保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市科 (略) |
转让比例 | 9.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认缴资本 * (略) 实缴,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 (略) (略) 实缴。其他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 (略) 指定账户交纳 *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 (略) 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略) 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 (略) 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保证金将 * %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应付转让价款及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的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7、意向受让方需对上述3- (略) 书面承诺。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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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北 (略) 9.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劳动保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市科 (略) |
转让比例 | 9.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认缴资本 * (略) 实缴,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 (略) (略) 实缴。其他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 (略) 指定账户交纳 *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 (略) 企业国有产 (略) 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略) 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 (略) 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 (略) 交纳保证金将 * %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意向受让方,该意 (略) * 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略) 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应付转让价款及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的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7、意向受让方需对上述3- (略)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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