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37.38%股权
中航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37.38%股权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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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中 (略) * .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空 (略) |
转让比例 | *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4、 (略)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 * 万元保 (略) 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若征集到 * 家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或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转 (略) 有权全额扣除 (略) 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 * 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 (略) 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3)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航”“中航技”字号,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中航工业”、“中航”、“航空工业”、“中航技”、“AVIC”等品牌字样,同意自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 天内,标的企业清理上述品牌元素(包括“航空工业”、“中航工业”、“中航”、“中航技”、“AVIC”等字样及航空工业LOGO等) (略) 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且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 |
项目编号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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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中 (略) * .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空 (略) |
转让比例 | *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需披露的内 (略) 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4、 (略)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 * 万元保 (略) 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 * 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 (略) 分。若征集到 * 家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或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转 (略) 有权全额扣除 (略) 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 * 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 (略) 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3)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航”“中航技”字号,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中航工业”、“中航”、“航空工业”、“中航技”、“AVIC”等品牌字样,同意自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 天内,标的企业清理上述品牌元素(包括“航空工业”、“中航工业”、“中航”、“中航技”、“AVIC”等字样及航空工业LOGO等) (略) 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且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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