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小车代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小车代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的委托,对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小车代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项目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 HXCG-HN-*******
2. 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小车代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3.1采购内容:
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湘潭县分公司、韶山市分公司、湘乡市分公司小车代驾业务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2预算金额: 152万元/年,三年合计456万元整。
3.3服务年限:三年(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
4.1.1国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1.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车辆代驾服务)、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1.3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
4.1.4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5.1 请从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6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5.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7.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
联系人:谭代红
联系电话:138*****898
1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项目联系人:周恒
联系电话:****-********
11. 投标保证金帐户:
11.1保证金数额:叁万元整(¥30000.00)。
11.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11.2.1银行转账:
(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11.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2.发布公告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注: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3.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湘潭市烟草专卖局。
1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7月9日17:00至2020年7月16日17:00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无 | |||||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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