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镇中村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容美镇中村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鹤峰县容美镇中村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管网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容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中村村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管网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村村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管网工程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2—095  

三、项目内容: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地点:中村村。计划工期:60天。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有效期内的市政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副本原件)或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5月16日17:30时前。  

七、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新写字楼三楼)。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5月17日9:00至9:30,逾时恕不受理。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始时间。成交供应商需交履约保证金5000.00元。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一、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 向 先生 156*****816  

滕先生 ****-*******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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