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宁市长安镇新民拆迁新村安置点
建设规模:桩基(约16716支直径600mm单头水泥搅拌桩)、基础工程
合同估算价:1450万元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包括桩基、基础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Ⅰ标段范围:001—08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新民新村安置点(一期)基础(Ⅰ标段)工程、新民新村安置点(一期)基础(Ⅱ标段)工程、新民新村安置点(二期)基础(Ⅰ标段)工程三个工程投标,根据开标顺序,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工程,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进入下一个工程评审范围。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10 日上午8:30至2012年 5 月 14 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实行电子辅助评标项目)。
4.4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9*****00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必须具有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项目经理 施工业绩 | 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复印件(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复印件(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流动资金 | 具有10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报名日期后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正本必须为原件并盖有银行红章) |
9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10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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