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原子医院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省原子医院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省原子医院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6020M02423
项目名称:江苏省原子医院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勘查、设计工作位于江苏省原子医院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西侧,勘查设计范围详见附图。
1、勘查内容包括:地形测量、地图测绘、地图编制、专项地质灾害测量、钻探、标准贯入、地质编录、采样、土工试验、地下水简分析和侵蚀CO2分析,并出具地质灾害勘查报告。
2、设计内容包括:结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项目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统筹进行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出个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报告、设计图纸、概算等,设计阶段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具体内容详见勘查任务书。
成果提交时间:勘查2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当地政府认可、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灾害治理勘查报告),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设计)甲级。(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7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2.8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三、获取采购文件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在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3.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0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楼1613室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要求,对于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在提供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地质实验楼419室
联 系 人:王婧、于磊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5室
联 系 人:解凤宇
联系方式:***-******** 151*****153 xiefy@j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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