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超声保修项目公开招标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委托,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超声保修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超声保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TJTF-2020-A-208/2019-WJTY-A063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超声保修项目。(超声保修项目内容:1.飞利浦HD11彩超(2台)保修、2.西门子S3000彩超保修、3.GEVIVID I便携彩超(3台)保修、4.飞利浦IE33彩超保修)
三、项目预算
95.55万元。(第一包:13;第二包:14.8;第三包:26.25;第四包:41.5。)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需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2016-2019年度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中心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10.投标单位须提供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 ?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每日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
六、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三)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第一开标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岳老师
(二)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22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四)联系电话:
159*****829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000
电子邮箱:
tianfangzhaobiao@126.com十、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和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