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2]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招标人为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THPJ2012-CYX(TSF)-005
2.2 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三阳乡长冲村
2.4 规 模 :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施工,投资约390万元。
2.5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
2.8 招标范围:长冲安置区(三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相关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 “平江县土石方工程递减竞价评标定标试行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每个投标申请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整,预交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预交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在2012年5月26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至本代理公司专用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岳阳市南湖支行;帐户:********8625;户名: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线:****-*******),将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至平江县三阳乡财政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江支行,帐户****************634,户名:平江县三阳乡结算专户,联系电话:152*****275胡先生)。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2年5月10日~2012年 5 月 14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以上相关人员社保证明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 5月 31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次开标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三阳乡
邮 编:414500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138*****3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莱特大厦对面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余小姐
电 话:152*****25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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