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三级预案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三级预案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崂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三级预案编制单位招标
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崂山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其崂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三级预案编制单位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0656-1241CLS10127
2、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三级预案编制单位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崂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建设项目的区预案编制、镇(街办)预案编制、行政村预案编制。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认可并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能在国内合法经营并提供上述项目相应服务的单位;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青岛市辖区以外投标企业须具有青岛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中心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入青备案证;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 5月11日起至2012年 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发售(节假日除外)。
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高工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青岛市辖区以外投标企业的入青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如需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2年5月18日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
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倩。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1日上午09:00-09:30。
9、开标时间:2012年 6月1日上午0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11、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12、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崂山办事处地址: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150*****460********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黄慧娴
传真:****-****************
E-mail:lxh660128@163.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崂山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保证金专用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崂山区政府采购保证金专用账号:38-***************
标书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8191-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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