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原子荧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原子荧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05-16
开标时间: 2012-06-07 采购目录: 其他各类货物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现对原子荧光光度计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BMJZ2012-023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农技中心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原子荧光光度计
(四)项目预算:350000.00元
(五)投标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对原子荧光光度计设备投标
(六)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五)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六)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报价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闵行区沪闵路2633号1号楼)
(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文件。
五、报价地点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闵行区沪闵路2633号
联 系 人:吴君兰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wujunlan1970@163.com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如果潜在报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报名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报价文件或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转4223、4221,1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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