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渠系建筑物)工程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渠系建筑物)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TZB(J)2007—02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的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渠系建筑物) 工程 ,已由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吉农发[2007]5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性质为新建农桥19座,扩建加固小型蓄排水工程一项,料石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总投资4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新兴乡(桥梁8座,小型蓄排水工程一项)、伊丹镇(桥梁11座) ;

2.3计划日期: 2007年 10月 1日开工——2008年6月30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道桥工程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相应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水利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9月7日至 2007 年 9月14日,每天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0 分至 4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路建设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人民币 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9月27日上午 9 时 0 分,提交到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 伊通县财政局道北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 0434—*******

传  真: 联 系 人: 王 福 山

招标代理机构: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 0434—*******

传  真: 0434—******* 联 系 人: 高 继 森

日期: 2007 年 9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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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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