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和县大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路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关于云和县大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路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一、项目编号:云志正招*******

二、项目名称:云和县大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路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东路181号           

被投诉人: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91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1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3栋17层
2上海摩特威尔自控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工业区强业路8号
3上海闵欣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元江路3200号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投拆人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大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路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云志正招*******,以下简称本项目)对质疑答复不满提出的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6月2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被投拆人及其他投拆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2、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0年07月0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2、联系人:楼亚波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0/20207/842deb55-6040-45ec-8426-2f9bd57b5c14">云财执法【2020】3号:云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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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执法设备 遥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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