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控制设备抢修维保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包件1(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及维保):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包件2(交通信号灯优化完善抢修及维保):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包件3(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抢修及维保):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控制设备抢修维保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3761,01-20-13762,01-20-137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121万元。包括在用交通设施的抢修、维修;安全巡视、新增、改建、迁移交通设施等零星项目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包件2: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信号灯优化完善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125万元。包括范围内交通信号灯的日常养护、保洁和抢修,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保养维护、应急抢修,并对交通信号灯进行改造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包件3: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65万元。包括1、交通信号灯控制设施日常维护保养;2、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抢修。其工作范围包含了外高桥保税区、机场综保区内所有信号控制路口的信号控制机及其相关控制设备与联网控制机房,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6、交付日期:1年,暂定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11、合同履行期限:1年,暂定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2、项目联系人:详见磋商文件。 13、电话:详见磋商文件。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10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15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10 10:00:00至2020-07-17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30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30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A06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自行踏勘。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邮编: | 200131 | 邮编: | 200135 | 联系人: | 施彦卿 | 联系人: | 林忆南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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