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 JL0300G12014 公告发布日期: 2012-05-11
报名开始时间: 2012-05-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牡丹江市西南市街85号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杨晓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东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西地明街61号(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院内)
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JL0300G1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东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综合楼项目监理(重发)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爱民区西地明街61号(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院内)
2.4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2.5 项目概况:地上建筑面积813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0.03平方米。由于本项目与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水稻生产装备研发中心和农业部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为相连工程,因此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均视为自愿参加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水稻生产装备研发中心和农业部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投标,也可以同时中标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水稻生产装备研发中心和农业部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06月05日-2013年07月04日,共39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内(2009.04-2012.04,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近三年内需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接收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5月11日至2012年05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85号五楼)现场报名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东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联系人:杨晓宇
电话:0451-51834688 183*****521
授权传真: 0451-********
授权电子邮箱: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日期:二0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框剪
预计合同额(万元): 2300
公告附件: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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