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河砂、预埋件)招标公告
物资(河砂、预埋件)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河砂、预埋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D-KMGS-2020-WZ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招标条件: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2号线二期工程的盾构隧道管片预制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物资用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管片生产计价款,本公司碎石、河砂、预埋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发改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发改委令第12号);
1.2.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1.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起于世博园站,南止于宝丰村站,沿途贯穿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度假区和官渡区,连接世博园、圆通公园、翠湖、国际会展中心等旅游景点。5号线线路出世博园站后,沿白龙路向南走行,下穿二环东路石闸立交,过白云路后下穿理工大学,沿米轨走廊敷设,然后下穿火车北站、北京路隧道、铁路局宿舍、省医药公司仓库、盘龙江至圆通公园,沿途设龙庆路站、白云路站、穿金路站、昆明北站和圆通公园站;然后线路下穿圆通山公园拐入华山西路,绕避胜利纪念堂、过省博物馆,沿五一路向南下穿省委小区至弥勒寺公园,后沿安吉巷向南走行,绕避昆钢科技大厦和方舟大厦拐入滇池路敷设,沿途设翠湖站、五一路站、弥勒寺站和五华体育馆站;线路一直沿滇池路向南敷设,沿途在青少年宫、怡心桥、广福路、河尾村、迎海路、滇池学院设站;后线路在七公里转盘处拐入红塔东路,绕避庄家塘立交,沿环湖东路敷设,沿途在兴体路、滇池卫城、金海新区、福保路、会展中心和宝丰村设站。线路全长约26km,全地下敷设,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223m,最大站间距1945m(金海新区站~福保站),最小站间距713m(穿金路站~昆明北站)。线路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处,分别于北端设世博车辆段,南端设与2、8号线共址宝丰村停车场。 我公司供应五号线工程盾构管片:世博园站~青少年宫站区间管片共计17466环。
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为规划线网中贯穿主城南北的骨架线。2号线二期工程北起于环城南路站南端头井,沿北京路向南下穿昆明火车站、南二环高架进入官南大道,后沿官南大道向南延伸敷设。本区间工程隧道全线总长约9.144km,共分9个区间段。沿途在昆明火车站、南坝小区、日新路、怡园小区、广福路(换乘)、盘龙村、六甲村、龚家村设站,于福保路南端向东切入环湖东路敷设,在会展中心设换乘站,于宝丰村设终点站。我公司供应2号线二期工程盾构管片共计12564环。
2.2 招标内容:碎石、河砂、预埋件,详见《附件1:物资招标明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1诚实守信、微利、坦诚相待的原则,能及时、如实提供生产成本,随时接受招标人价格、质量审核。
3.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及其下属成员企业发生诉讼,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
3.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
3.2河砂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2.1 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生产或销售合格河砂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 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
3.2.3 质量保证:已经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同时应满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相关要求。
3.2.4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2.5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供应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2.6 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2.8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2.9 其他: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2.10 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投标文件注明垫资能力)
3.2.11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3.3预埋件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3.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生产商产品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3.3.2.生产能力:生产商二级及以上预埋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
3.3.3.质量保证: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同时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预埋件》GB-1596的规定,烧蚀率不大于5%。
3.3.4.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由预埋件生产厂家(或电厂)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预埋件,预埋件必须为风吹原灰,不得进行二次加工,烧失量小于5%。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有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3.3.6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7.其他要求: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8.其他:投标人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招标文件公告
5.1 公告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30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标书,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公对公转账(转账信息备注:标的物名称+包件号)。请各投标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购买标书申请表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包件费转账凭证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3@qq.com)。
6.2 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转账,仅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6.3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宁支行
6.4本次招标不可代办邮寄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0年7月3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工业园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8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8.2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工业园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工业园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650605
邮 箱:********3@qq.com">********3@qq.com
联系人:杨富电话:136*****570
贾锟 电话:186*****422
吴昊(项目采购负责人) 电话:187*****633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
10 监督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附件1:物资招标明细一览表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昆明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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