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邮路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邮路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足区大邮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大邮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2】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区大邮路。

2.2工程规模:大邮路已有路灯路段长17.5公里,本招标项目包括全路段照明总长13.1公里,共包括4段,其中,第1段为原城南收费站至号子口约3.7公里,第2段为号子垭口至龙水工业园区约3.7公里,第3段为原龙水收费站至高坡村约2.1公里,第4段为原双桥收费站至邮亭约3.6公里,工程内容包括新安装路灯约776套、LED路灯灯具约776套,电缆约12.8公里,变压器约5台等。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包括的道路照明、道路安全接地、道路照明供配电等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包含的其他相关内容,工程建安造价约1420万元。

2.4工期:150日历天内。

2.5付款办法:工程款在通过预验收合格后2年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清,按大足府发【2012】61号文件,要求中标人前期投入资金(现金或转账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少于中标价的30%。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必须为LED绿色照明路灯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组成的联合体,具有一流的LED光源产品,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和工程能力。

3.2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2 年 5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 5 月 31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西楼三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南环中路路灯管理所 联系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西楼负一层

联系人:周跃 联系人:陈兰

电话:***-******** 电话:***-********

2012年5月11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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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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