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房地产2物业组合出租)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光华房地产2物业组合出租)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为规范我司物业和土地出租行为,根据南沙区管委会《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精神,依照资产经发总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物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物业序号 | 物业 权属公司 | 物业名称 | 出租 建筑面积 (㎡) | 招租 底价 | 租金 递增率 | 租赁期限 | 物业现状 | 预计最早进场时间 | 备注 |
1 |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富汇居3号办公楼)101铺 | 70.25 | 105 | 每一年5% | 3年 |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其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且属南沙自贸区区域,交通极其方便,带简单装修。 | 按合同签署时间 | 投标保证金22000元 |
2 |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富汇居3号办公楼)101铺二层 | 50.25 | 45 | 每一年5% | 3年 | 投标保证金6700元 |
二、招租条件:
1、以上两项物业为一个组合,以组合为单位招租,按总月租金高低排名竞租;
2、按现状出租,月租金起价及年递增率如上述物业基本情况表;
3、租赁期限:如上述物业基本情况表;
4、押金:以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5、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缴纳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
竞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如以自然人为主体参加竞租,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持有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南沙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服务业,不接受工业加工、公寓出租、餐饮、卡拉OK及其他污染或扰民行业。承租人需提出承租本物业的用途,并自行负责申报相关经营资质;
2、招租物业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投标前,需要按上述物业列表备注栏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转账时投标人应注明拟投标的具体物业名称。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5、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6、承租人要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规定;
7、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要准时缴纳租金,否则业主有权解约清场。
四、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投标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价高者得,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经两次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仅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在开标评选结果及中标公示期后7个日历日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我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六、时间安排
1、截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早午10:00前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早午10:00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富汇居503室。
八、开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富汇居401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联系人:朱小姐,咨询电话:***-********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0年7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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