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000-3922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39227
项目名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场设备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3*****403.-3443"> (一)、设备概述存车类型 大型(D型)车适停车辆 5000(mm)×1850(mm)×1550(mm)额定载荷 1800kg 驱动方式 电机减速机+链条+链轮+传动轴+销轮+齿形链板传动装置 运行电机(kW) >9.2 运行速度(m/min) ≥4.5 控制方式 PLC控制最大存取车时间(s) 不大于100 操作方式 按扭 /刷卡电 源 3相5线制,380V,50Hz (二)、基本技术指标说明 1、停车类型:五层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 2、停车数量:8台*5组=40车位 3、适宜停放车辆尺寸:≤5000×1850×1550mm(长×高×宽), 4、容车重量:≤1800KG 5、驱动提升方式:电机减速机+ 链条+链轮+传动轴+销轮+齿形链板 6、钢结构要求:主结构为8立柱形式 7、单车最大存取时间:不大于100 s 8、升降速度:≥4.5m/min 9、车库操作方式:按键+IC卡操作方式(三)、各分项设备要求机械部分、电气设备部分、安全防护系统等均应先进、可靠及符合有关规范法规。具体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部分:主要结构说明: 1.1机械停车设备梁柱结构设计应紧凑、耐用,力求结构美观、安全。 1.2所用型钢、螺栓之强度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允许采用旧品或废料替代。 1.3所有钢构件都必须经过喷砂或抛丸处理,保证钢结构涂装工程的质量,防止钢材过早腐蚀,提高其使用寿命。 1.4主结构为8立柱结构,结实稳固。立柱由150×150×8的方管制作而成,用来承载载车板、车辆的重量,并用来安装驱动装置,表面采用除锈后喷漆处理。 2载车板: 2.1载车板之设计需能耐高度振动及冲击时最大负荷(动负荷为其静负荷之1.2倍),载车板采用螺栓连接镀锌浪板形式, 浪板厚度≥2.0mm,镀锌板防腐效果好;载车板边梁厚度≥4.0mm,结构稳定,互换性强。 2.2载车板长度不小于5200mm,防止上层车板上车辆带进来的雨雪,滴落到下层车板上,污染下层车辆。 2.3载车板中部及后部左右设置防晃导向轮,防止运行过程中左右晃动,运行更平稳;进出库时载车板无明显摆动,进出库更平稳,不晃动。 2.4悬挂臂采用优质圆形无缝管制作,直径不小于60mm,臂厚不小于5mm。 2.5悬挂梁采用优质圆形无缝管制作,直径不小于80mm,厚度不小于7mm。 2.6导向轮不小于Φ150,厚度不小于50mm。 3传动部分: 3.1传动形式由电机减速机、链条、链轮、传动轴、销轮、齿形链板组成,用来提升载车板及车辆。 3.2主传动轴采用优质圆形无缝管制作,直径不小于194mm,厚度不小于16mm。 3.3载车板的运行采用销齿传动的形式,齿形链板材质采用40Cr,厚度不小于20 mm。销轴材质采用40CrMo,直径不小于40 mm。 4电气部分要求: 4.1电机部分:为了使设备更稳定更安全,所选提升电机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4.2电控部分:控制器才用中端PLC控制,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均采用中端以上品牌。按键式控制盘,光电开关定位及超限开关均符合行业标准。 4.3 供应商应明确停车系统供电容量、指标等要求,控制器及电源等设计须满足该系统正常使用要求,具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及稳压特性。 4.4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T50168。 4.5停车设备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护层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有可靠接地。检测时应保持接地良好。 4.6所有仪表、按钮、操作开关的用途应标明在盘(屏、柜、台)的正面,装设在内部的元件应标明代号。 4.7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可靠固定,声光信号装置必须可靠。 4.8设备适用于三相五线制。 4.9电动机、电控柜、操作箱所有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942.2-1993中要求。电控柜、操作箱密封防鼠害,并根据需要配置强制通风。 4.10电路必须配有分电路和主电路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欠压保护、缺相保护等保护电路。 4.11提供总体设计的电气原理图和电气接线图,每个电控柜必须提供电控柜的原理图和接线图。 4.12供电及控制线路安装按工程现场情况,以线管线槽为主。 4.13各电器设备及屏、柜与其结构构架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检修方便的原则。 4.14满载运行时,电动机端的电压损失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5%。 4.15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设置,严禁用零线代替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4.16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 4.17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4.18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19电控系统主要零部件:PLC、开关电源、分路开关、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光电开关、欠逆相继电器、行程开关、断路器、警灯报警器、电线电缆、接近开关。 5涂装部分:其主结构钢梁必须经过喷砂或抛丸处理,有焊接部分必须防腐防锈。 6组立部分:为考虑工地现场整洁,设备安装全部应工地现场螺栓组合方式,不准在工地现场切割、组焊等作业而造成工地管理之困扰,现场接地点除外。(四)、安全装置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 1.超长检测:在车库前、后各有一对光电开关,用来检测车辆的长度尺寸,超过长度限制的车辆进入车库后,设备不会运行。车辆在载车板上停放的位置不准确,设备也不会运行。 2.人车误入检测:在设备运行中,如有人员或车辆进入车库内,车库会自动停止运行,只有当操作人员再次发出操作指令时该设备才能继续运行,以保证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3.警示装置:在设备明显位置悬挂有本设备存车规格、载重量、运行速度以及操作的注意事项。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声光报警灯。 4.紧急停止按钮:在设备明显位置设有紧急停止按钮。遇意外情况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设备停止运行,防止发生事故。排除故障后,可将紧急停止按钮复位。 5.运转中警告装置:当停车设备运转时,即启动红色运转警示灯,警告使用者、行人及来往车辆注意。 6.欠逆相保护装置:控制回路对于电力电源之欠相、反相时,必须予以检出,并禁止减速机运转,以确保整体设备之安全。 7.电力过负荷保护装置:当电机电力使用超过负荷时,电力过负荷保护装置启动,电源立刻切断,保护电机不至受损及车台上车辆安全。 8.阻车装置:限制车辆停放位置,可防止车辆滑动。 9.连锁装置:应设定相互连锁,当有开光报警或人员误入时,设备不能启动。另应有可自动检出行程时间异常时可令电机断电停止之措施。 10.定位开关:在当载车板运行到指定位置时,自动停止运行。 11.警示标语及操作说明:机械停车区之适合位置设置操作说明牌、注意事项告示牌、最大容车尺寸告示牌、倒车入库或前进入库标示牌及公司电话和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等。 12.过电压保护装置:控制回路在电压过大时在PLC前端切除控制回路电源,以免PLC损坏。 13.安全护栏:防止人员进入车库非正常进出位置,各设备之间应设置安全护栏,安全护栏高1100mm以上。 14.断电制动装置:当电机电源中断时,电机制动器立即启动,防止设备继续运行及避免载车板于静止时自然下降。 15.防脱链保护装置:设备应具备防脱链保护装置,防止设备运行中滚轮脱出轨道。(五)五层垂直循环主要零部件: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1 立柱 方管150×150×8 2 前、后框架 方管150×150×8 3 中间横梁 方管150×150×8 4 左Z型梁 t4.0 5 右Z型梁 t4.0 6 浪板2 t2.0 7 减速电机 P="9.2KW,fB=2.0 8 带立式座轴承 UCP328 9 精密滚子链 32A-1×104 10 方形带座轴承 UCFU212 11 导向滚轮 φ150×50 12 齿形链板 t20 40Cr 13 板链滚轮 φ104×55 14 驱动轴 φ194×16 15 悬挂臂 φ60×5 16 悬挂梁 φ80×7 17 自制销轴 φ40×215 40CrMo 18 主动链轮 32A17Z 19 从动大链轮 32A69Z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至 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须将资格要求及特定要求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发至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7-10
附件: ********51e43-407e" target="_blank">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 7.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