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便携式环境金属元素X射线荧光光谱仪的公告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便携式环境金属元素X射线荧光光谱仪的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环境金属元素X射线荧光光谱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1 | 1 | 180000 | 台 | 检测仪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赛默飞 | 美国 |
七、 申请理由: 鉴于国产仪器在稳定性方面达不到监测要求,故须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海勇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许科文 | 正高高级工程师 | 嘉兴市水文监测站 |
管健 | 正高高级工程师 |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张萌萌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检科院嘉兴分院 |
胡文凌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同意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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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0573—********
传真:/
地址:嘉兴市秀州区中山西路10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财政局采监处
联系人:唐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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